Matthew Faustman这么多年与创业公司打交道的过程中发现有很多创业公司都会犯一些法律上的常识错误,而且很多错误都是相同的。因此,他整理了四点最常见的错误,供后来的创业者借鉴。
错误一:没有签订股份行权计划(vesting schedule),没有相应的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创业团队中途有人退出并且还继续持有公司的股份,那么剩下的人就苦逼了,可能你们劳心劳力最终还要为别人做嫁衣裳。签订股份行权计划的意义在于,即便有人中途退出,剩下的人也可以优先买回该人的股份。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激励创业团队的人能同舟共济,度过创业开始最艰难的几年。
中途有人退出可能会造成的另一个致命影响就是:离开的人可能会带走一部分核心的知识产权资产,可能包括专利、代码、LOGO、商业秘密等。签订保密协议能够给创始团队一个保障,并且也不需要费很多精力,把应该保密的内容列一份清单,每个核心成员都签字即可。
错误二:在稀里糊涂的情况下签订协议
有的创始人甚至都不仔细看他们要签的协议,更别说理解协议的内容。说他们天真也好,说他们理解力不够也好,很多创始人缺乏这种对自己签字的内容负责的意识。
不仔细看协议的后果就是:你亲手葬送了协商某些核心条款的权利,并且最终会付出比你预期更高的代价。一个绝佳的例子就是如果要提前结束合同,通常提出结束的那一方要付出高昂的违约金,这一点,可能很多创业者签协议的时候不会仔细考虑到。
所以,如果你要代表一个团队的利益去签订某一个协议,确保你已经读完并完全理解了协议内容。怎么才算理解?1、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2、看清附加条款或限制条款;3、明确每一个人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错误三:在要不要解雇那些不合适的员工的问题上表现得优柔寡断
对于一个创业公司来说,没有什么比雇佣了一个混蛋更操蛋的事了。要命的是,那些人又没把“混蛋”写在脸上,他们有时候有不错的履历,看起来也像正人君子,可一旦被雇用之后就原形毕露,自己不守规矩还会影响其他的员工。并且,这种人会给你带来法律上的麻烦,他们发现自己受了一点点亏待就巴不得闹上法庭。
炒人,对于某些创业者可能拉不下面子。可是你是要面子,还是要公司?
遇到这种人,就要拿出决断,抓住机会果断地辞退。留着这种人会把你的公司整得乌烟瘴气,而且加大了遭遇法律问题的几率。
错误四:没有把重要的利益关系落实到合同上
成功的公司都有一个共同点:任何相关利益方权责分明。对早期创业公司来说,最要落实到合同上的是和承包人之间的关系,因为承包人有能力帮你执行一些有难度的事项,但如果你们之间没有一纸协议,对方就没有这个义务。
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双方都应该签订一个书面的协议,因为他们某些时候需要你,你某些时候需要他们,一纸协议可以保证双方的利益,并且,减少纠纷的可能。
多一点常识,提高一下法律意识就可以让你远离一些不必要的法律问题,也能让你的公司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