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斌斌今日微博称:“刚才接到法院电话,告知盛大诉讼我名誉侵权,因为有盛大的官司在进行,所有商户的退款只能暂缓,等盛大官司了解,由判决处理。”
据悉,事件源于2011年3月份,葛斌斌宣布成立“御网科技”公司进军电子商务。葛斌斌对外表示,首批2亿元投资已经到账,称投资方包括盛大,目标是年内与淘宝平分天下。不过,公司成立不到一年即宣布倒闭。12月9日,品聚网公告称,由于投资方承诺的投资款未能如期到位,公司资金链断裂,御网信息于2012年1月9日准备进行清算,暂停公司相关业务。
随后,盛大发布声明称,对品聚网从未进行投资。品聚网的一切企业行为系品聚网及其投资人自身的行为。对一直以来有关“盛大投资品聚”的相关报道,盛大已多次公开否认,在2011年第三季度财报会议上(12月2日召开),盛大管理层又再次否认了对包括团购和电子商务在内的此类企业进行过投资。
葛斌斌称,“原本本人在二月就诉讼盛大了,就因为诉讼费过高,本人无力承担,想解决完毕商户的退款,再筹钱跟盛大打官司的,现在官司已经开打,一切等结果。”
不过,据了解,通常费用下诉讼费用并非“过高”。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按财产纠纷案件算,诉讼费用在总诉讼金额的0.6%到2.5%之间不等。按此推算,如果葛斌斌如果申请1000万的赔偿,诉讼费用在6万到8万元左右,如果申请1亿元的赔偿,那么诉讼费在5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