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多月过
不仅如此,在过去的一个多月中,记者走访多家券商营业部,从他们口中,记者听到了有关券商创新的很多怪象,综合起来大致有4种。
券商创新仍不能自主
5月份的创新大会上,证监会副主席庄新一鼓励各家券商放开步子,大胆尝试,今后监管部门会有新的监管思路,永远不能武断地对券商报来的创新思路说NO,但结果呢?
目前券商推进的一些创新业务,基本上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推动下开展的。譬如上交所推动的保证金管理、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以及中小企业私募债等。
这些业务券商需要得到交易所的同意才能进行,而且每家做法基本相同,没有差别。
部分创新业务审批虽然下放交易所,但仍然监管过严,每个券商无法自主创新。
创新大会后,券商曾自主开发过一个新业务:即银证合作,券商和银行共同推出集合计划,取代盛行一时的银信合作。但遗憾的是,很快就被相关部门叫停,理由是不能再重蹈银信信贷票据合作的覆辙。
一位券商资管投资经理当初在接受采访时,就曾告诫记者,希望媒体不要过度关注,有可能会被扼杀。果不其然,银证信贷合作尚在萌芽状态,就被掐灭。
各地证监局对创新尺度不一
虽然说,证监会对于创新业务的监管仍然严格,但是也有了系列的动作,一位接近证监会人士说,证监会的态度是尽量把权力下放。
去年3月,证监会就发布公告,如果证券公司要变更章程条款,设立、收购、撤销分支机构,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增加或者减少经纪、投资咨询、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等业务,都由地方证监局来审核。
这虽然是好事,但有时反而也会造成困扰。
譬如一些地方证监局,由于历史上证券业违规事情特别多,对于辖区内的营业部管辖非常严格。譬如沿海某省证监局规定:每家营业部都必须要有一个合规负责人。看起来很容易实施,但总会出现问题,可能营业部本身就有一个类似的合规职务,只不过没叫这个名字。但在证监局看来,必须改为这个名称,这就需要公司总部单设一个职务来适应当地的监管。
过去,为了保证辖区内营业部不至于恶性竞争,当地证监局会对辖区内营业部数量进行控制。这个规定,对于一些想异地开设营业部的券商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阻碍。由于这些地方证监局具有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支持当地券商营业部发展,外来券商营业部申请很难获得批准。
融资融券申请书现抄袭
对于券商来讲,大家都铆足了劲,为融资融券开展做准备。融资融券业务虽然在去年转为常规业务,但是券商仍然要向证券业协会提交申请书进行审核。
一位参与融资融券申请的人士告诉了记者几件有趣的事情。前两批申请融资融券资格,都是由证券会相关人员来担任评委审核。到了第三批,管理层改变了策略,由通过资格券商来做评委审核。这样的改变蛮有好处,评委能一眼看到申请书中的漏洞。
但是这样的安排,也让评委发现了更多的问题。在申请中发生了很多乌龙:有的券商抄袭别家的方案,在申请书中甚至忘记了改公司名字;有的仔细点,改了名字却忘了改券商数据;有一次审核,一家券商评委看到手中的方案就哭笑不得,因为完全就是自己公司的方案。
上述人士还告诉记者,像这种抄袭,发展到券商对外的融资融券宣传语都一模一样。除了券商在融资融券方案上抄袭,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资格上的申请中,也发现抄袭的现象。据记者了解,有两家券商申请中小企业私募债资格被否,原因是旗下营业部有违规的行为。
争议放开销售金融产品
券商创新11条新政中,有一条是放开对证券公司销售产品的限制。过去券商营业部只能销售基金、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按照新规,保险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PE份额等等金融产品,券商营业部都可以销售。
一开始草案推出受到各方肯定,但是记者在后续的沟通中,发现并不是所有券商营业部都欢迎此类业务。
北方一位券商经纪业务负责人向记者诉苦,譬如代销信托产品,虽然能带来一定的销售收入,但对营业部根本不合算。由于产品清算平台不在营业部手中,每卖一个产品,资金要划到客户自己的银行,由于客户是有限的,他们没法对这些资金掌控管理,反而失去了这部分客户。
相反,大家都在做的基金销售,除了可以获得分仓收入外,最重要的是客户资金还在营业部自己的托管账户里。这个清算平台是封闭的,不会流失客户。因此,基金销售得到各家券商的认同。
在他看来,类似其他金融产品销售,如果不做的话,别人都有这项服务,自己营业部没有,肯定在竞争会落下,“如果要做的话,肯定需要大量的投入,需要技术平台搭建,这样以来谁最赚钱,银行赚钱,软件商赚钱,券商反而费力不讨好。”
“我们最近在跟上交所的人谈创新产品,很多券商都苦大仇深,抱怨投入太大了。”上述负责人表示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