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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禁止PE等入股村镇银行

2012-5-18 6:03:09东方财富 【字体:

  记者昨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深圳银监局近日已草拟一份《深圳村镇银行监管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将禁止“三资企业”、私募基金(PE)、产业基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担保公司、典当

行、小额贷款公司、国家限控行业企业等入股村镇银行。

  按照银监会颁发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的筹建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而根据可查的公开资料,地方银监局首次明确PE、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入股村镇银行,这在全国尚属首例。据了解,这份《意见》近期将由深圳银监局上报中国银监会。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深圳银监局之所以限制PE和小贷公司入股村镇银行,并提高银行作为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可能旨在吸引银行到深圳去设立村镇银行。

  变相封杀小贷公司

  转制村镇银行?

  根据《意见》,拟设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2亿人民币,最大股东必须为银行,持股比例不得低于股本总额的30%,高于银监会2007年所制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20%的要求。

  深圳市该《意见》还对辖内村镇银行市场准入进行如下界定:深圳村镇银行的主要发起人资格由银监会审查核准,应是在中小企业服务方面有业务优势和技术积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上年度监管评级原则上不得低于二级。其他发起人或者股东资格由深圳银监局审查,应该符合《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应尽量吸收深圳本地民间资本入股,并限制PE入股。

  除了旨在吸引银行去深圳设立村镇银行,据前述知情人士介绍,深圳银监局可能也有变相叫停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的意图。

  近日有媒体披露,在现阶段,不少PE利用超募资金转投小贷获利成为行业“潜规则”。甚至有PE全资成立小贷公司,以图获得村镇银行资格。而《意见》如果获批,对深圳的PE并不是个好消息。

  准入门槛偏高

  此外,具体看《意见》,深圳村镇银行开业满一年内测评满意后,可经深圳银监局准入委员会批准提出支行设立申请,原则上每家村镇银行每年新设支行数量为1家,严禁在深圳关内设立分支机构。对于小微企业授信占到授信余额一定比例以上的村镇银行,可考虑增加新设支行数量。

  对于村镇银行的资本补充,《意见》要求新设村镇银行开业3年内不得对股东实施现金分红,3年后应至少将利润的40%转增资本。同时,深圳村镇银行组建地点原则上须在关外,单笔贷款金额不得超过500万,笔均贷款金额不得超过200万,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不得低于75%。

  在收紧市场准入、监管要求的同时,深圳市也适度放宽了非现场监管指标。

  银监会《关于当前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中规定,允许村镇银行在成立五年内逐步达到存贷比考核要求。深圳银监局规定深圳村镇银行在成立五年内存贷比比例指标逐年控制在150%、120%、100%、8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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