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网站12日刊登了央行副行长李东荣在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工作会议上的发言稿。李东荣表示,新时期做好Shibor建设工作十分紧迫,任重道远。下一阶段要推动产品创新,积极参与
近年来,银行的同业存款等网下业务发展较为迅速,在优化银行间资源配置、促进资金有效使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信息不透明、恶性竞争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长端Shibor的报价质量。
李东荣透露,为此,人民银行研究通过创新发展同业存单等替代性金融产品,进一步加大对同业存款等网下业务的引导,并以此为中长端Shibor合理报价提供更多参考信息,促进金融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
他要求,同业拆借中心要充分发挥金融产品交易平台的作用,积极研究和准备创新产品发行与交易的各项条件;各报价行也要进一步厘清内部管理机制,强化总行对分支行定价的约束作用,并主动参与发行同业存单等替代性金融产品的研究探索。
自2007年正式推出以来,Shibor经过五年的发展,已经成为金融市场各种产品定价基准,并得到市场的普遍认可。据统计,2011年以来的金融市场交易中,73%的货币市场交易有报价行参与,全部的固息企业债、31%的固息短融和17%的浮息债发行以及45%左右的衍生品交易以Shibor为基准定价,同业存款、票据业务和理财产品定价也广泛参照Shibor.
李东荣表示,随着利率市场化不断向前推进,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权和客户的自主选择权进一步扩大,差异化竞争局面逐步形成,中央银行利率政策的传导和金融市场秩序的维护也逐步转向依靠市场机制和市场自律,这些都对金融机构的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机构必须积极面对新的市场环境,提高定价管理能力,加强成本的精细化核算,优化定价方法,改进定价技术和定价管理系统,努力实现科学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