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中信证券、
近期,上海一家券商的IPO项目正在等待过会审核,其项目负责人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外界对券商直投看法较多,认为这个模式会让券商丧失独立性,利益驱动下可能会帮助企业造假上市。证监会也感受到压力,对券商直投的项目公司,上市审核中更加严格,主要加强了真实性审核。”
本报记者还从清科集团和投中集团了解到,监管层对这类项目审核趋严。
发行审核中被“重点照顾”
“今年以来,未过会的多家企业属于券商直投项目,例如广发信德投资的广州白云电器和广东先导稀材,以及金石投资入股的厦门万安智能。”清科集团研究中心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上述投行负责人认为:“券商直投+保荐的模式对于企业过会肯定有影响,但不会是致命的。券商直投是证监会允许的业务,目前还没有因为券商直投不合规被否的拟上市公司。”
清科集团的研究员说:“保荐+直投业务中确实存在违规的可能,需要重点关注直投机构是否先保荐后入股,其占股比例是否超过政策规定的7%的红线。”
对于这项业务,证监会也在摸索中逐步完善监管。去年7月份,证监会出台《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以下简称《直投指引》)。明确规定担任拟上市公司企业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或者主承销商的,自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开展实质相关业务之日起,公司的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产业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对拟上市企业进行投资。
清科集团的人士认为,证监会叫停了“先保荐后直投”的模式,但证券公司各业务部门进入的时间点存在“可操作空间”,这一规定是否能够切实有效地防范保荐及直投业务中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还要进一步观察。
上周证监会通报的原招商证券投行部李黎明案,曝光了券商投行人员违规投资的灰色手法。2010年3月,李黎明在担任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西林科)上市项目保荐团队负责人期间,以实际控制的上海嘉晨名义,出资3000万元购买江西西林科5%股权。而在《直投指引》中,明文严禁投行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违规从事直接投资业务。
上述投行部的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证监会对券商从事直接投资有严格的内控要求,投行部和直投子公司有防火墙隔离,但实际执行情况就不好说了。”
对于外界的质疑,这位投行人士认为,股权投资在海外投行中很普遍。在海外上市时,投行可以作为财务投资者入股,在公司并购时,投行还可以提供过桥资本。“券商作为中介机构,一定有利益驱动。如果说券商投资会影响独立性,那么保荐和承销费用也是由企业支付。”
证监会助推直投基金
在券商创新大会上,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特别提道,券商直投模式受到争议,证监会在顶着舆论压力让券商发展这块业务。
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的直投公司先行试水后,多家证券公司指望直投业务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至今国内券商直投总数已达35家,总计注册资本达266.8亿元,2011年全年披露投资案例超过140起,投资总额近80亿元。
3月份以来,证监会陆续批准多家券商直投子公司设立股权投资基金,金石投资(中信证券控股)成立中信金石投资基金;海通开元成立了上海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华泰证券的华泰紫金设立华泰紫金股权投资基金。这3只基金暂为公开募资规模,但已进入募集阶段。
此外,招商证券旗下招商致远资本、中信建投旗下中信建投资本等直投公司也在筹备设立基金。
上述投行部负责人表示:“允许券商直投子公司成立股权基金,放大了券商的资金杠杆,可以看出监管层在积极引导直投业务。”此外,证监会近期还建议为证券公司松绑信贷,允许证券公司向银行借贷。
《直投指引》规定,券商投资到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产业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的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并在计算净资本时按照有关规定扣减相关投资。
券商直投部门的上述人士称:“券商自有资金是有限,但直投基金允许我们从外界募集部分资金,直投基金的运作也向其他股权投资基金看齐。”
“这是一个新变化。”清科集团分析师称,证监会正式放开直投基金及管理公司的闸门,并对此项业务的开展提出了指引要求。
这位分析师认为,此前券商直投受到严格限制,只能运用母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且受限于母公司净资本的规模,影响直投子公司对一些优质大型项目或早期项目的介入。直投基金的成立代表直投子公司可以以GP的身份管理基金,收取管理费和投资收益分红,基金来源也不再局限于自有资金,但对其募资能力将是极大的考验。
PE同行一直对券商直投抱有复杂的情绪,在采访中,多家PE投资人认为,券商直投并没有成为他们强有力的对手。从近年的案例来看,券商采用短平快的入股方式,退出渠道比普通的投资机构有优势。
科莱益资产管理集团的一位投资经理告诉本报记者:“能不能上市取决于企业的盈利本身,券商直投能带来多大的增值服务还不好说。其实投资领域的不同机构合作比竞争多,你今天可以抢我的项目,我明天仍然会介绍项目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