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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全国两会证监系统代表委员召开第一次媒体见面会,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出席并与媒体进行交流。
桂敏杰在交流会上称注册制下要调整企业发行上市条件,过去我们是比较重视盈利,三年连续盈利才能发行上市,现在看来不太符合投资者的需求,也不太符合经济现象。
以下为文字实录:
主持人李钢:下面进入第二个环节,大家提问。
问:谢谢主持人,我是中国通讯报的记者,刚才桂理事长提到了注册制的问题,我们也很关心这个话题,您可能也知道,证监会之前也说过了,注册制的方案已经提交给了国务院,市场上也在猜审批权什么时候下放给交易所,不知道今年有什么样的改革思路?目前准备情况怎么样?
桂敏杰:首先你误导,什么叫下放,我们还没定下放不下放。这两天大家在讨论注册制,肖主席参加两会时也回答了这个问题,但大家还是很关心。说说这个情况。整个方案还在论证报批的过程中,你让我把所有的内容都透露出来我也没这个权力,我只是个参与者,尽可能满足大家的想法。
注册制确实是个大事儿,这么多年来围绕市场发展,IPO制度一直是大家关注的,也是我们不断改革的焦点问题。对于注册制的考虑并不是最近才考虑的,最近几年我们大家一直在思考中国这个市场能不能实行注册制。到了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注册制改革,作为一个资本市场发展的任务提出来了,证监会也开始把它列为一项工作进行实施。现在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一直在研究注册制改革,特别是在中国这个现实,中国实际市场情况下怎么推进中国市场的注册制改革,由于怎么形成中国的注册制。讨论得深入,频率也很高,争论也很多,肖主席也介绍过,曾经请了七八个国家(相关机构所)研究经验,我们也在学习他们的经验。注册制改革我想涉及到这么多方面的工作。
第一,总体框架设计,中国怎么搞注册制改革,得搞框架性的设计。
第二,要有具体的方案,光有框架还得把它落地,得有具体方案,审怎么审,披露怎么披露,谁来审,中介机构怎么来发挥作用,怎么样追究责任等等,有一整套的部署。
第三,法律修订。《证券法》规定IPO要核准制,你实施注册制还要解决法律的依据问题。
第四,这些都定下来之后,还要起草一系列的规则、办法、规定,因为你是用新制度来实施的。
第五,要组织力量,新制度的宣传与培训,沪港通期间我们花了非常大的精力和财力给大家进行市场培训、宣讲,说是怎么回事,注册制也要进行宣讲,还有新老制度的对接,风险的评判。我个人认为搞注册制大概包含这么多工作。
现在框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都已经很深入,我们也一直在证监会领导下参与这个事情,在中国实行注册制,从我的角度看可能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审核,要组织一些专业人员来审核。注册制不等于不审,肖主席在几次讲话中也提到,它还是对企业的申请需要审核的,要有专门一只力量。谁来审,我说过交易所审是个主流方案。
2、以信息披露主导下的审核。这个话我必须要解释一下,在核准制的前提下必须要以非常清晰的条件下对企业审核进行清晰的对接,你不符合条件就不能发行,也不能上市,这是核准制下基本的思路,所以,你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情况千差万别,那几个条件是不够的,所以为了解决这几个条件的实用性,就有很多这方面的解释,所以就构成了现在核准制下面审核的依据问题。我们证监会发行部的审核人员就依据这些明文规定的条件来对企业进行审核。
注册制怎么办?注册制仍然有一定的发行条件和上市条件,但这大大压缩了,大量的申请企业情况是依靠信息披露来披露的,这是两个非常不一样的,一是按条件审理,二是大量的情况你把它披露出来,告诉投资者我这个公司是什么情况,什么状况,什么问题,告诉给投资者,由投资者来判断这个公司是否值得我们投资,这就是我们理解的核准制和注册制不一样地方。所以,审核工作不再以若干情况披露,而要求企业说清楚投资者投资企业的优劣。比如第一关我问你80个问题,第二关问你30个问题,我认为你说不清楚就要你必须说清楚,我要告诉投资者这个公司是什么样的。
3、要特别突出中介机构的作用,我们的中介机构包括保荐人、会计师、律师、评估机构。注册制情况下,对所有公司状况,中介机构要进行进一步调查,你要对它进行把关。所以,你推荐这个公司来发行上市,你要对这个公司负责,也就是从过去中介机构的责任大幅度提升它,要没有中介机构,今后注册制是个信息披露的通道,所以中介机构的作用将大幅提升。
4、加大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隐瞒信息企业和个人的打击、查处力度,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追究,信息披露为主,发行企业对自己的信息披露负责,中介机构对它负责,要你隐瞒信息、欺诈,那最后要承担很大的责任。这次我提了一个议案,要求成立金融法院,我看媒体也有的比较关注,当然不光配合注册制,整个金融案件也需要专业法官,相当了解金融知识的法官,但注册制是要有强大的司法保障的,你要敢欺诈投资者,你就准备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证监会也会把他相当大的力量投入到事后查处上,执法上。
5、结合这次注册制改革,还有一个对我们发行上市条件的调整,过去我们是比较重视盈利,三年连续盈利才能发行上市,现在看来不太符合投资者的需求,也不太符合经济现象,三年盈利只说明过去,真正这个企业是不是有投资价值、发展前景、有竞争力还有其他财务数据说明,这次改革我想可能也要解决财务数据,就是财务标准的问题,包括交易所内部分层问题一定要审。
我认为,大家关心注册制改革有这么几个方面需要研究解决的。
这两天大家问了很多问题,其中有一个问题大家比较关心。假如,我说的是假如,因为这个事儿还没完成定下来,假如注册审核工作放在交易所,在两个交易所的情况下会不会出现恶性竞争,好像好几个记者都问这个问题,我觉得这个问题理论上存在,大家可能都觉得,只要有两个以上就会降低自己的标准,降低自己的审核。我想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第一,我想,我们现在中国市场,要申请上市的企业数量非常丰厚,后辈的企业,希望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企业还是相当数量的。所以,现在不是抢这个资源,而是这个资源我们还没有把它的能力完全利用起来。这是一个总体的情况,主要矛盾不是争夺资源,恶性竞争问题,而是怎么样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问题。
第二,我们作为交易所组织市场的机构,还是很珍惜自己交易所形象、品牌的,我们不会放弃长远利益,说我现在就为了眼前竞争放弃我的标准,放弃我的审核,把投资者不喜欢的垃圾股的企业放在我交易所,这是砸我自己的牌子,相信哪个领域都不会去走这条路。
第三,注册制改革,交易所如果担负起审核工作,要有一套非常完整严密的审核程序,而且要求透明度特别高,不光是审后的情况,审的过程中的情况都要告诉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大家对监督约束还是相当有效的。说任何一个审核人员想放纵这一点我觉得他们做不到。
第四,证监会的监督,假如放到交易所以后,证监会更主要承担起规则制定,整个审核交易所进行规则审核批准,规则上拥有主导权,对我们日常工作的监督,抽查,看你是否有降低标准问题。
第五,在座媒体的力量,我们也是非常在意的,媒体的力量。大家关心这个问题情有可原,可以理解,但我不认为可以出现这么大的问题。我们现在意识到这个问题会非常新意义地对待这个问题。
(责任编辑:DF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