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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军能源民间资本新一轮发展契机到来

2012-4-28 5:33:04东方财富 【字体:

  国家能源局近期已启动能源领域鼓励民间投资发展实施细则的相关编制工作,预计该实施细则最早将于6月底前印发。

  有评论说,完善民资进入能源行业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为民营企业发展带来了新一轮发展契机。但是民间资本要冲破垄断围墙,真正走入发展的春天,有待后续政策发力。相关部门要提高政策执行力,拿出更多行动为民间投资保驾护航,激活民间投资热情,帮助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壁垒森严部分鼓励政策“看得见,摸不着”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民间投资的新领域不断增加,但其投资活动仍然面临着行业准入门槛高,或者看似门槛降低实际进入难等问题。

  齐齐哈尔市精铸良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生产球墨铸铁等产品的民营企业,由于产品质量过硬,使用寿命长,公司生产的高铁机车配件已成为美国高铁的主打产品,但是迟迟不能进入国内高铁市场,国内入围企业只能从美国购回该产品以满足需求,公司负责人对此感到无奈。

  无独有偶,山东临沂鑫华加油站总经理牛庆丰最近为新开一家民营加油站颇费心思,他主要担心用地指标、行政审批手续和加油站今后的成品油供应问题。

  “每年春运、农耕等用油高峰期,都会有几次油荒,那时每天都为如何能购进油品而发愁。”牛庆丰说,油荒时根本不可能从中石油、中石化拿到油品,为了拿到油品他们要在地方炼油企业门口等两三天,而这种情况在中石油、中石化所属的加油站很少发生。

  “像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好的地段,我们也不可能去开加油站,个别央企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牛庆丰说。

  作为民营企业的山东玉皇盛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其炼油规模为80万吨,但常年“吃不饱”,公司常年开工率只有约七成。其业务经理王立志说,主要原因是原料供应不足,企业又没有进口原油资格,只能从贸易商那里高价购买燃料油,这样大大增加了企业成本。

  2011年山东省提出,“十二五”期间要把钢铁产能压缩约20%,钢铁冶炼企业由21家减少到五六家,这引起了当地民营钢铁冶炼企业经营者的担忧,一位民营企业主说,“有实力的国企就那么几家,照这个目标压缩下来,消失的恐怕都是民营钢铁厂。”

  去年,全国工商联调研组对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调研后形成的《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调查报告》认为,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是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不少中小企业经营者反映,一些相关的扶持政策“看得见,摸不着”。

  打破僵局细则有望6月出台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国家能源局获悉,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民间投资发展工作的指示精神,国家能源局正在加紧制定能源领域鼓励民间投资发展实施细则。预计该实施细则最早将于6月底前印发。

  据了解,国家能源局近期已启动实施细则的相关编制工作,并已取得初步进展:在油气领域,组织主要炼油省区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以及国内主要炼油企业开会,研讨鼓励引导民营炼油企业规范发展工作,同时以编制《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条例》和《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工作为切入点,鼓励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天然气管网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领域;电力领域分别成立了火电、核电、电网行业工作小组;煤炭方面,召开煤炭企业代表座谈会,征求煤炭行业对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参与煤炭、煤层气开发的意见。此外,还在水电、新能源、农村能源三个领域,召开民间投资新能源座谈会,开展民间投资发展情况调查工作。

  根据计划,4月底前国家能源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5月份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争取在6月底前印发。

  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的“破冰点”在哪?

  扩大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尤其是使它们能够投资于能源等“垄断性”行业,一直是个大问题,反映了社会上一种普遍不希望“被垄断”、“要竞争”的朴素愿望。应该说,从前几年的非公经济“36条”到去年的支持民间投资的“新36条”,目的都是要消除歧视,为扩大民间投资创造好的政策环境,社会期望很大。但目前来看,这方面进展不算太大。根据媒体报道,有关部门认为民间资本的“扩围挺进”整体是在推进的,但进展不均衡,金融、铁路和能源等重点领域进入仍相对缓慢。

  那么,民间投资为何难以进入能源领域,或者说进入情况不满意呢?到底难在哪里?看待这个问题,可有几个不同的角度。一个是从政策支持不够的角度。这方面的意见比较集中,认为新旧“36条”都太笼统,缺乏实施细则和推进要求,因而措施“落不了地”,甚至还有一些观点认为是政策制定部门不愿意推进这项工作,起码是积极性不高,因而政策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或者是明里同意,但实质性的障碍消除不力。所谓“玻璃门”、“弹簧门”就是指这个方面。一次针对800家非公企业的调查显示,已经进入到垄断行业、基础设施领域及社会公用事业领域的企业不到10%,只有5.8%的受调查企业认为基本没有“玻璃门”现象,而认为遭受“玻璃门”现象比较严重和非常严重的比率高达63.9%。政策看得见,优惠摸不着。

  一个是从既有格局不易打破的角度。比如有观点认为,目前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有三大困难,首先是几乎已没有可供分配给民间资本的能源勘探开发区块,因为国内可供勘探开发的区块早在10年前就被登记完了,别说是民间资本,就算是其他国有企业想涉足油气勘探开发,也难以插进脚来,海上石油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再就是国企没兴趣,既然没有区块给民企,那么可不可以同国企合作?可以,但问题是国有企业不缺技术、不缺资金,没有动力和民营企业合作,在国外能源区块竞争中,国内民企又显然没有投资所在国当地企业人熟脸大,没有“人和”优势。还有一点就是民企定价权和议价权比较弱,能源是需要连续作业的行当,不是生产完就完事,还要进网、要销售等等,在这些方面民企同国企谈判合作条件比较吃力。

  一个是从实力角度。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是,传统能源领域的门槛是向民企放开的,但民企不敢涉足,因为能源领域的投资太大了,一般都在几百亿,上千亿,回报率也就在8%~10%之间,跟其他行业差不多。既然是这样的一种情况,不少民间资本实际上是处于一个观望、等待状态。此外,民营经济的素质、经营能力等也是比较容易被质疑的一个方面,同样有调查表明,目前民营经济在不少已经放开的领域经营状态并不好。

  上述三点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不同观点,不再赘述。可见,从不同角度看问题,结论可能很不一样,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问题的复杂性,要解决好民间投资进入能源领域的问题,是需要系统推进的工程。

  就笔者的看法而言,想要强调三点:一是政府是欢迎民间投资进入能源领域的。不仅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正式文件中多次提出这个问题,现实一点讲,民间投资扩大领域,进入能源领域,对政府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在“四万亿”投资逐步淡出,政府将精力主要用在扩大消费需求的情况下,如果民间投资能够“接力接棒”,接过扩大投资的重任,对于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对于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都是十分必要的。目前,民间资本是有钱没处去,有材料介绍2009年温州民间流动资本规模有7500亿元,目前有多少不好说,全国这样的资本据估计有几十万亿之多,虽然没有准确统计,但数目一定是很惊人的。从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吴英案”也可以看出,一个吴英就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余元。所以,政府希望民间投资不要光搞“钱生钱”的事情,要多投实体经济,能源无疑符合这一要求。一些新能源企业,比如多晶硅、太阳能等,民间投资做得风生水起。而民间资本又“不差钱”,岂不是一拍两合的好事,政府为什么不欢迎呢?

  二是民间投资的挑肥拣瘦劲可能也是相当的厉害。当然,谁的钱都是挣来的,投资到哪里确实需要仔细琢磨。问题是现在质疑民间投资进入能源领域的,往往就盯着加油站不好进、发电厂不好搞等几个领域,反正就是几个“好挣钱”的领域。能源领域同任何领域一样,有的能赚有的要赔,此事天经地义。在看到一些国有企业在一些环节挣钱的同时,也要看到它们在另外一些能源环节,比如这几年的原油加工环节、发电环节就是大幅亏损的。如果民间资金都要搞来大钱的,而且还不能有风险,那么,最终的结果就是国家财政拿钱补亏损环节,而利润被民间投资拿走,这估计也不是一般社会大众所期盼的。

  三是不能太着急,追求一蹴而就的效果。民营资本发展到今天,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累积效应,同样,指望一个“新36条”就破解了民资进入能源领域的问题不大现实。尤其是在普遍的社会诚信体系没有建立,责任追究和承担不力、一些相关的能源价格改革未有突破的情况下,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也需要等待时机,否则,进是进来了,但赚不到钱,可能社会效果也不会好。

  另外的一个问题,探究“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意义不大,关键是要保障每天的用煤用电用气用暖需求,量足质优不打折扣,至于这些能源是国企来提供,还是民企来提供,差别不大。从媒体一些报道也能看出,一些地方的冬季供暖、市政供水等由私企承包或者提供后,漠视大众、虎头蛇尾的事情做了不少,老百姓还不好去交涉。这说明,并不是所有的民间资本都更加有效率、有诚信,有责任心。

  那么,如何看待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我以为还是要支持、鼓励和引导,但方式是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而不是由“歧视”民企到给民企以“超国民待遇”。这方面,首先要摸清家底,看看到底民间资本在哪些能源领域进不去,哪些已经进去了,利润如何。然后再理清思路,借鉴国际做法,民间资本不宜进的就不让进,让进的就痛快放开,政策明确了,程序透明了,各种所有制企业大家都来公平竞争,成败胜负各显神通。这就是我所理解的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的“破冰点”。

  短评:民资进入关键在落实

  国务院2010年5月颁布实施《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份被称为“新36条”的文件被公认为是我国实行经济结构战略调整,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垄断性行业的一座里程碑。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新36条”的实施情况并不理想。曾有报道说,目前民间资本仍难破垄断行业围墙,特别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金融、铁路、能源和市政公共事业等重点领域的改革进展比较缓慢。

  针对于此,国家发改委提出抓紧完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支持民间投资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社会事业等领域。再次把拓宽民间投资领域提上议事日程,值得期待。笔者更期待民间投资在打破垄断,提高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社会事业等领域竞争力方面有所突破。

  完善民间投资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增加了民资的投资选择余地,对于缺乏投资渠道的民间资本可以起到分流引导作用。避免民间资本集中于住房、股票、投机生意等狭窄投资领域。也可激活民间创业热情,弥补政府投资不足。而且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有利于激活市场竞争,帮助垄断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依靠市场的力量逐步打破部分垄断企业“一企独大”的局面。

  在我看来,鼓励民间投资除了开放投资领域,把宏观政策转化为实施细则以外,关键在激活竞争,让民间资本进入投资领域有所作为。改写某些行业民资不超49%的老黄历。而不只是形式上在某些投资领域看到民资的身影。

  民营企业除了来自国企“巨无霸”的挤压以外,遭遇职能部门吃拿卡要、乱收费也是一个现实问题。此前曝光的民营企业湘涟公司《请客送礼日记》就是典型一例。湖南娄底市纪委查明,送礼日记基本属实,共查出38名涉案人员。然而,在纪委介入后,不仅大部分涉案人员未受处理,举报人处处遭遇打击、报复。还有干部宣称:“现在的社会环境就是这样,送礼无法回避。”吃拿卡要潜规则由此可以窥见一斑。

  完善民资进入铁路、能源行业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为民营企业发展带来了新一轮发展契机。但是民间资本要冲破垄断围墙,真正走入发展的春天,有待后续政策发力。相关部门要提高政策执行力,拿出更多行动为民间投资保驾护航,激活民间投资热情,帮助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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