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0日从国家能源局获悉,国家能源局日前下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我国将拓宽民间资本投资范围。列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间资本开放,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国家重点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
《实施意见》指出,支持能源发展的基本建设投资、专项建设资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等财政资金,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等,要明确规则、统一标准,对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