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货币直航”箭在弦上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台北分行正式签订《关于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海峡两岸的金融机构除可通过代理行渠道为客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外,也可通过清算行渠道为客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这意味着海峡两岸期盼良久的“货币直航”前期准备工作正有序进行,箭在弦上。
根据《清算协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行台北分行为台湾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向参加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及结算服务。中行台北分行按照人民币清算行业务的需求,在人员、系统、产品、流程等方面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下一步,中行台北分行将完成办理人民币清算业务的必需手续,协助台湾地区主管机构召开人民币清算业务说明会,并与各参加行签署结算与清算协议,为参加行开立人民币清算及结算账户,尽快推出人民币清算服务。
去年,两岸货币管理机构签署了《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以备忘录确定的原则和合作架构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标志着两岸货币合作步入新的发展阶段,也是两岸金融合作取得的重要进展,为促进两岸投资贸易便利化、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深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建立货币清算机制一直是两岸贸易商十分关注的问题。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11年大陆与台湾地区的贸易额为1600.3亿美元,同比上升10.1%。在货币清算机制建立之前,进行两岸贸易时,往往要通过美元或港币结算,汇兑存在汇率风险和手续费用。而在两岸清算机制建立后,两岸货币可“直接汇兑”,犹如“货币直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