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称,只要经济复苏保持一种相对温和态势,物价涨幅也不会有失控风险
国家统计局于9日发布的报告显示,在“春节因素”的带动下,今年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2%,这也是自2012年5月份以来的新高。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余秋梅表示,春节因素是影响2月份食品价格上涨较多、CPI同比涨幅扩大的主要原因。
就2月份CPI涨幅扩大,余秋梅还表示,春节前后物价的波动带有明显的季节性。由于今年春节在2月份,鲜果、鲜菜、水产品和肉禽等食品的消费量增加,加之冬季雾霾天气对蔬菜交通运输也有影响,拉动了价格上涨。
余秋梅同时指出,节日期间,鲜活农产品价格通常会有较大幅度的上涨,节日过后往往会迅速下降。从近五年春节前后的价格变动情况看,春节所在月份的CPI环比涨幅都比较高,平均上涨1.5%,春节所在月份次月的CPI环比均有所下降,平均下降0.3%,季节性特征十分明显。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也表示,2月份CPI数据超出预期,即使考虑春节因素,也是偏高。主导物价推高的结构因素来自食品价格上涨,而并不完全是货币原因。今年物价上涨压力较大,有生产成本上升的因素,有劳动力价格上涨的因素,环境成本上升,以及国际超宽松的货币环境,都将成为CPI可能走高的变量因素。
而对于近期物价的走势,余秋梅认为,进入3月份以来,由于春节影响消失,气温逐渐升高,天气好转,有利于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生产和运输,食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价格短期内大幅度上涨的可能性较小,3月份CPI同比涨幅可能会回落。只要各地继续保障重要商品供给,进一步搞活流通、降低物流成本和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是可以实现的。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保持物价的总体稳定,其中很重要的因素应该对货币的超发进行适当控制,对于货币宽松的程度要有一定的把握,特别是在目前世界主要经济体仍在不断释放流动性、采取宽松货币政策的情况下,我国的货币发行应该在满足实体经济需要的同时控制好速度和规模。
王军还指出,物价水平的变动从根本上来看还取决于社会总供求的变化,只要今年经济复苏保持一种相对温和态势,需求不是过度的膨胀,那么对于通货膨胀的控制还是十分有把握的,物价涨幅也不会有失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