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今年“两会”期间,湖北省国资委主任杨泽柱将递交一份有关《企业国资法》修改的议案。议案指出,过去十年,国资改革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法制不健全,多头监管。若《企业国资法》能做出相应修改,国资改革的阻力会有所减少。
从2003年起,过去十年,湖北省大刀阔斧的“砍掉”近5000户亏损国有企业;几乎天天面对改制企业下岗员工的各种负面情绪;2011年,《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艰难出台,这是中国第一份有关国资改革的地方性行政法规。
杨泽柱,这位经济学出身的官员,终于初步理顺湖北国资体系的框架。2月初,本报记者与这位湖北国资改革的操盘者进行了对话。
《21世纪》:在国资改革中,《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是全国首创,并提出的大监管理念,该条例出台背景是什么?
杨泽柱:我们是法治国家,任何工作都要依法行政。但《企业国资法》出台以后,国内一些地方对它的认可度不够,认为它传递的正能量不是很多。比如其中的授权多头化,导致除了国资委外,政府还授权给其他部门去监管,这与国资监管的政企分离原则是背道而驰的。相当于在国资改革的整体设计方案上开了个口子,执行过程中就存在多头监管,执行力不强的问题,资产不能有效整合。因此,我们觉得很有必要走自己的路。
我们从2006年开始就着手准备,进行了数十次修改,相关文稿都装了几麻袋。直到2011年,才正式出台。
《21世纪》:湖北国资改革十年来有哪些特点?
杨泽柱:湖北国资改革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属于迷茫徘徊期,当时包括管理层上下对国资委的基本性质、工作对象、主要职能等认识都不清楚。比如当时的机构设置相对模糊,部分机构还跟财政之类的部门混在一起,导致出资人的职能和公共管理职能分不清楚,有的国资部门还兼有信访、维稳、计划生育等公共管理职能。导致国资改革的工作无法走上正轨。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2006年。
第二阶段则归纳为“单打一”时期。当时我们主要抓国企改革,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分别进行下放、兼并、重组、破产等处理。除改革外,还履行监管职能,对企业进行查账、检查、财务分析等,但此时的监管仍然比较多头、杂乱。
第三阶段可归纳为“融合期”。国资委的改革、监管、党建等工作才真正融合起来,我们提出改革为发展开路,监管为发展提速,党建为发展服务。
作为老工业基地,湖北国有企业摊子比较大、地位比较高,导致历史遗留问题也很多,思想观念较陈旧,在职工安置等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改革难度比较大。
在改革之初,湖北共有国有控股企业9000多户,其中亏损企业占一半,当时我们通过出售一批、下放一批、兼并重组一批、破产关闭一批等方式,让“手指变拳头、星星变月亮、加法变乘法”。目前,占全省工业企业户数6%的603户规模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完成增加值、实现销售收入和利润分别为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40%-50%。
《21世纪》:对不同的国有控股企业是否采取不同政策?
杨泽柱:我们将下辖企业分为半垄断、半竞争和完全竞争行业。企业不同,则政策不同。像大冶有色公司这类传统企业是抓科技创新,湖北能源集团这类企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企业,我们就采用联合重组,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益。再比如三环集团则侧重于狠抓质量管理。2007年,三环集团向印度出口8个轴承单品,被印度方面发现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对方将产品陈列在自己公司的展览大厅里,让三环集团品牌形象大失,并损失了2000多万美金。此后三环集团的改革,就围绕质量方面苦下功夫,只要发现产品质量不行,全部返工。此后,三环集团企业形象变化很大,除了夺回东南亚市场外,还开始向欧美等发达国家进军。
截至2012年9月末,湖北省机械汽车、能源电力、冶金行业资产规模分别达到4230.27亿元、3780.47亿元和3000.94亿元,三个行业资产总额合计11011.68亿元,占全省国有工业企业的79.98%。
在平台方面,武汉光谷联交所在传统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企业国有产权、文化产权、行政事业资产、金融资产等“八所一会”的新格局,综合指标居全国第五位,区域性、综合性资本市场的“产权板”已初显雏形,2011年产权交易额680亿元。2012年,预计成交项目2650宗,交易总额过700亿元。
《21世纪》:目前,湖北国资改革还面临哪些问题?
杨泽柱:首先重组整合步伐还不够快。
2011年,纳入省国资委统计的全省275户国资监管企业户均总资产27亿元、净资产8.6亿元,分别为央企平均水平的1.14%、0.95%。虽与省国资委刚成立相比,省出资企业各项指标均有进步,但总体讲,企业块头不大、主业规模小、资产收益率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些企业没有主业或主业不突出,有少数企业年年亏损、扭亏无望,有些企业规模很小、没有发展后劲。
其次,国有资本证券化率还不够高。
现代经济的核心是金融市场,金融市场的核心是资本市场。但省出资企业中上市公司数量少,资本证券化率低,资本证券化率只有20%,比其他省份低。同时,上市后备企业资源不足,发展潜力有限。另外,湖北省出资企业很多都是投资类型的公司,或贸易型公司,或经营较困难企业,他们的主业不够突出,业绩不够优良,成长性不够好,上市难度比较大。
第三,国有企业股本结构也还不够优。
2011年,纳入统计范围省出资企业有39户,其中国有独资企业23户,还有4家企业是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的国有企业,在集团层面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无从谈起,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无法构建。部分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公司治理比较僵化。此外,还有一些已建立董事会的企业,董事会机构设置和制度建设还不健全、运作不尽规范。此外就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还不够彻底。
我们计划通过在制度、体制等方面下功夫,力争实现上述目标。湖北国资委的目标是:通过5年努力,力争实现“四个倍增”、“四个培育”、“四个提高”。
《21世纪》:目前有地方通过企业整体上市及改制来逐步扩大国有企业的公众持股计划,湖北省对此有何准备?
杨泽柱:企业整体上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有利于企业资源优化配置,优化企业融资结构和防范金融风险。
湖北在推进这项工作时,确立了明确的目标,在最近印发的《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出资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规定,要“推进资本证券化,按照”五个一批(恢复融资功能一批、实现再融资一批、实现上市一批、辅导报备一批、改制培育一批)的思路,采取主板和创业板IPO、并购重组、整体上市、定向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多种方式,将省出资企业国有资本证券化率由目前的25%左右提高到50%左右。
而在方向上,湖北要求至少做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市场选择是境外加境内,A+H的模式。竞争性国有企业的体制模式是一个干干净净的上市公司,没有集团公司、不背存续企业,完全按照资本市场的要求运营。目前,湖北能源集团已经实现整体上市,大冶有色控股集团公司在香港上市,中南建筑设计院的整体上市工作的尽职调查已完成,正在协调解决土地问题、评估问题及改制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