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民。农民脱贫、致富,离不开农村金融支持。但农民贷款难、贷款贵仍是农村金融发展的一大难题。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不少来自银行界的人大代表表示,尽管目前农村金融服务总体水平大幅提高,但相比现代农业对农村金融的需求却依然不足。代表们建议,国家应继续强化金融资源对“三农”倾斜,加快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以解决农民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农村金融机构资金脱农问题突出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积极性明显提高,涉农信贷投入不断增加,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但农村金融对现代农业的供给依然不足,特别是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外流现象依然突出。
杨子强以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举例,截至2012年年底,山东省存贷比不足18%,大量资金上存上级行;部分农村金融机构资金脱农问题突出,如将资金用于票据贴现、存放同业、投资债券市场。2012年,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新增涉农贷款占比64.8%,同比下降30个百分点;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不足;农业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农业保险发展不足。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行长许锡龙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贷款风险比较高。为控制风险,金融机构重点关注担保问题,而农民本身由于财产匮乏,难以提供有效担保。
许锡龙说,在农民贷款难的同时,也存在着贷款贵的问题。农户贷款面向千家万户,银行管理费用大,金融交易成本高,因此,目前金融机构普遍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来覆盖风险和成本。“农民贷款难,关键是农民无法提供有效担保,金融机构担忧风险控制。贷款贵最直接的表现是贷款利率远高于城市,利息负担重。”
强制、诱导相结合的资金引导机制解决贷款难
如何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杨子强认为,农村金融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具有不同于城市金融市场的一系列复杂、特殊矛盾。在新形势下,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必须着眼于现代农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针对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特殊矛盾,进行有针对性的机制设计和制度安排。
“农村金融市场具有弱质性特点。如果仅靠市场调节,资金的逐利本质必然诱导资金流出农村。”杨子强建议,可以通过制定《县域再投资法》等形式,以法律明确设在农村的金融机构必须履行将可用资金用于当地比例达到70%的法定义务,对于低于该比例的机构必须向有关部门缴纳相应罚金。
在解决贷款难问题方面,许锡龙也表示,可考虑由政府主导、财政出资,建立担保公司,为农民贷款提供担保,帮助银行分担风险。“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民脱贫、致富,既要靠‘输血’,更要靠‘造血’。财政在支农资金中拿出一些钱来做这个事是可行的,也是有效的。”
杨子强认为,金融机构应根据新型农村经营组织特点完善信贷管理机制。他说,当前农村经济产权依然不够清晰,市场化程度不高,由此导致农村经营组织缺乏金融机构乐于接受的抵押物。他建议,督促涉农金融机构建立适合农业经营组织的信贷准入门槛和管理办法,同时,顺应农村产权改革趋势,创新基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海域使用权、订单质押等金融产品。
而对于通过立法修法、确权发证、交易流转等办法来实现以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民赖以生存的物权作抵押这一做法,许锡龙则表达了一些担忧:把这个作为解决贷款难的突破口,实际上面临两个问题,一是从法律角度讲,这种担保方式的合法性、有效性,值得推敲。二是当贷款真正出现问题时,抵押物权能否处置,也是个问题。
创新服务、降低经营风险与成本解决贷款贵
在解决贷款贵问题方面,杨子强与许锡龙都认为,除要加大对当前涉农金融机构在人员配备、信贷授权等方面的倾斜外,还要更多地通过经营管理方式的创新,有效降低金融机构经营成本。
许锡龙举例表示,在农业产业链发育比较成熟、生产组织化程度比较高的东部地区,金融机构可通过“银行+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农户”等形式发放农户贷款,实现农户贷款的批量作业,以此降低经营风险和成本。
而在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比较低的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可联合当地政府,运用政府的行政资源,并借助村镇干部地缘优势,协助金融机构入户调查、筛选推荐、管理和收回贷款。
“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一方面,可以减轻金融机构工作量,弥补金融机构网点、人力不足的问题,节省金融交易费用,从而降低风险和成本;另一方面,政府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也有了新的平台和抓手。”许锡龙表示。
谈到如何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水平,杨子强还建议,国家应对涉农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力度,并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同时探索实行部分农产品强制性农业保险制度,引导各级政府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金。
“这些补偿金专门用于补偿农户由于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导致的信贷资产损失,从而既提高基层信贷员的业务积极性,又避免农户在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的情况下被‘追债’。”杨子强表示,健全、完善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分散机制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