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泉州市农机管理总站下发《关于促进泉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实施意见(试行)》(泉农机[2013]7号)文件,扶持泉州农机合作社的发展。
今年起,每个县(市、区)每年应整合创建1~3个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鼓励农机合作社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每年开展全市性示范社创建活动,对于评上部级、省级和市级示范社的,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3万元的支农资金奖励,切实做到政策上扶持、项目上倾斜、资金上保证。
目前,泉州市季节性、常年性的农机服务队有300多支,但农机合作社仅有28家,既有“稻客”这样的专业服务队,也包括机械化程度60%以上的种养殖合作社。文件提出,要在整合规范现有合作社的基础上,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达80家,其中农机服务作业面积达到万亩以上的30家。
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新生力量,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分布在种植、畜牧、农机、渔业、林业、民间传统手工编织等各个产业,在组织农户开展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组织载体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了农户间的联合与合作,已经成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突出亮点。实践证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既坚持了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又实现了农户间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促进了小农户与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有效对接,以及农业生产资源和经营要素的优化配置,成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