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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资产评估法为市场经济确立“准星”

2013-8-27 7:06:44东方财富 【字体:

  据报道,今天开始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将对《资产评估法》草案进行二审。该法从2006年就开始研究起草,去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审,随后在网上公布征求意见。立法时间跨度之大,说明了牵涉问题之多和利益协调之难。

  根据现草案规定,资产评估是指注册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资产价值的测算,包括不动产评估、动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和其他经济权益评估。资产评估行业肇始于上世纪80年代国企改制时期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但时至今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成熟化和深化,大到企业上市、破产清算,小到离婚纠纷、遗产继承,越来越多的经济行为与诉讼都要涉及到资产评估。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资产的价值和复杂性都在提升,例如涉及到企业的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这就对评估机构的资质提出更高要求。而拍卖、信托、租赁等新兴产业要健康发展也需要更具专业性的资产评估服务。可以说独立公正专业的资产评估已经成为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准星”。

  然而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却存在着很多乱象。首先是缺乏行业通用的标准规范,导致同一资产经不同机构评估后往往差异巨大,让交易者无所适从。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各类评估机构近万家,注册评估师10万多人,从业人员约30万,但这毕竟仍是一个新生行业,在目前一些领域权力干预、寻租与扭曲现象极为普遍的市场环境中,有时为了拉业务,为生存下去,而不得不牺牲自身评估的公正性,导致各种虚假评估报告,如帮助上市公司粉饰门面欺骗投资者,同时也侵害了资产所有者权益。面对这些乱象,人们普遍希望通过立法来树立起这个行业的诚信与规范。

  然而目前修法缓慢,最大原因是难以顺畅地构建该行业的行政管理体制,而其原因又是当前的多头管理机制。资产评估现在分为六大领域,即资产评估(狭义,主要是动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矿业权评估、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和保险公估,而它们又分属财政部、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和保监会管理,形成所谓“五龙治水”局面。现在的任务是让这些不同领域生长起来的树苗聚合为一棵大树,形成一个统一的管理机制。

  国务院通过新草案提出的解决方案是“统分结合”,考虑到不同领域的差异,但在市场准入、基本准则和法律责任方面实现统一。然而当前草案在这方面的规定很简略,只是形式上规定国务院实施行业管理协调配合机制,但没有明确新机制谁来牵头,如何统一标准,以及出现扯皮时如何协调。这也导致房地产等领域的评估机构担心,如果是财政部牵头,会不会导致对它们的不公平。将行政管理职责交给不同部门负责就意味着权力分配不同,评估服务收费的流向可能也不同,因此国务院必须发挥好顶层协调作用,在立法中做出更细化的规定,使该资产评估行业的成熟化不再受到政出多门的牵绊。

  中立而超然的资产评估机构为公平交易提供基石,有助于促进社会信用程度的提升,为市场经济的巩固编织一张信任之网,提升整个市场体系的韧性,而其不足将成为市场经济的瓶颈。应该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资产评估立法,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

(责任编辑:DF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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