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5日对包括中国在内的9家国内外企业生产的便携式电子设备保护壳、移动手持设备和相关触摸式键盘软件等产品发起“337调查”。该项调查涉及中国深圳环球数码之星公司等4家中国企业和美国纽约州JWIN电子公司等3家美国企业。
所谓“337调查”最早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后经历数次重大修订。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也开展涉及盗用商业机密、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内容的调查。该调查不仅监督国际贸易,也管控美国国内的州际贸易,因此执法对象不仅是外国企业,也涉及美国本土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