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去年就已经定稿的国内贸易“十二五”规划,在征求相关部委意见后,终于在近日出台。
根据上述规划要求,国内贸易总体规模指标实现翻番,到2015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万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5%左右。
与以往规划不同的是,此次规划结合国家区域战略和城市化战略格局,确定了11个主要商业功能区,发挥其商品集散和辐射带动功能,形成一批国内贸易的重要增长极。
商务功能区
此次规划提出要加快形成的商业功能区包括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中原、长江中游、成渝、关中-天水、滇黔桂、甘宁青、新疆和哈长在内的功能区。
在商务部内贸专家、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流通产业研究室主任宋则看来,商业功能区建设是规划最大的亮点。
位于东南沿海的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商业功能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强化贸易中心地位和消费集聚功能。
推动中原、长江中游、成渝、关中-天水商业功能区建设,强化商品特别是农产品现代物流基地和流通枢纽地位,提升商品集散和消费集聚功能。
西部滇黔桂、甘宁青、新疆商业功能区建设,主要支持特色商品流通、民族贸易和边境贸易发展,增强商品集散功能和市场保障能力。
哈长商业功能区是唯一的北部功能区,定位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和专业服务行业,增强商品集散功能和为产业服务的能力。
宋则认为,商务功能区打破了各个省区行政区划的限制和切割,将真正有利于商品、人才、资源在全国的竞争机制中流动起来,对于指导区域流通资源的集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商务部已于近日发文,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摸清商贸功能区发展现状。
主要摸查对象为年交易额在1亿元以上,以批发交易、批零兼营、物流配送为核心功能,以商品展示、信息服务、金融结算等为辅助功能的商贸区。
商务部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有4940家,交易额达7.3万亿元。
在财税和政策支持方面,规划还提出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可以参照工业用地市场地价水平、所在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等确定出让底价。
财政部也发出通知,对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内贸扩内需
目前外需萎缩的情况下,进一步提升内贸比重,可以帮助加工贸易企业应对危机,同时促进消费。
早在2010年的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介绍“十二五”商务发展总体思路时就强调,坚持进口与出口并重——在稳定出口增长、保持和扩大国际市场份额的同时,更加重视扩大进口,发挥进口对宏观经济平衡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1-8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4%,与固定资产投资一道拉动中国经济增长。
受制于国外市场,外贸增长空间有限,今年外贸增长10%的目标完成难度较大,处于多头管理的内贸市场,如能打破内需环节存在的障碍,拉动消费的效果更为明显。
为了加强国内贸易工作,商务部在2011年上半年完成了对内贸机构及职责重新规划和设置。
经过调整之后,将原4个内贸司局与原服务贸易司、原信息化司相近的业务重新归类,使直接与内贸工作相关的业务司局增加为6个,成为最大的业务司局群,并将原商贸服务管理司更名为流通业发展司,原市场运行调节司更名为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
新确定的6个内贸司局的职责,分别强化了市场体系建设、流通业发展、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市场秩序、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等内贸工作重点,突出对内贸工作的宏观性、促进性。
陈德铭也撰文表示,内贸工作成为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抓手”,要求商务部进一步加强内贸工作,特别是在机构设置上充分体现内外贸融合,实现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统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