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两会记者会上说:“在我任职的最后一年,政府还将要做几件困难的事情,一定要做,努力做好,而不留给后人。”他说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在十八大报告提出“两个翻番”目标的背景下,收入分配的完善将起到助力作用,同时这也关乎改革发展成果的共享。时值迎新2013年之际,本报为此梳理了收入分配改革的攻坚难点和前景展望。
两张电网、电信员工的工资单
员工:南方电网下属一家辅业公司的部门副经理王扬(化名)
数字:自2011年年底电网系统内部限薪令出台之后,王扬的年收入被限定为34万元,即使公司效益再好,他的薪水也不能超过这个数。
背景:这是一项自下而上的改革,电网系统要求各级员工按照级别进行限薪。2011年年底限薪令发布前,王扬公司的年终奖已经发了,他的收入超过相关薪水标准。结果在2012年第一季度,公司还把超过标准的钱从他的工资中扣除了。这时,王扬才意识到原来公司是来真格的。
吐槽:这几年公司福利基本上都货币化了,除了工资奖金之外,就是公积金按照当地最高标准缴纳,其他隐形福利也没什么了。
员工:广东电信下属的一家地级市研究院员工刘微(化名)
数字:2012年12月份的工资发了4000多元。
背景:在开年终总结大会的时候,公司老板和他们说,下一步国家要加强对垄断企业的工资调控,公司工资总额可能会被进一步调低。
吐槽:“虽然也算是垄断行业,但通讯行业比不了电力行业,据我了解,除了移动薪水肯定高一些以外,联通和电信的普通员工薪水都不高的。”刘微说,他的朋友在当地中国电信工作多年,年终奖也不过发了两万多元,这在当地是非常普通的水平。
农民工市民化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要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这一“市民化”的政策举措既关乎城镇化的发展水平,也是左右收入分配改革效果的一大因素。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2012年12月主办“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政策与体制”论坛,聚焦“农民工市民化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第一财经日报》特此整理部分发言摘要以飨读者。
加速农民工市民化日程表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加快人口城镇化进程,重在使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和农民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新生力量。未来5年左右,中国的城镇化率有望以年均1%~1.2%的速度推进,人口城镇化率有望以年均1.3%~1.5%的速度推进,到2020年人口城镇化率有望达到50%~55%,新增城镇人口将达4亿左右。按照中共十八大的要求,未来几年,如果城乡一体化的相关政策与体制安排到位,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顺利实现,新增4亿城镇户籍人口中的40%,大约1.6亿人有可能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
应尽快出台农民工市民化的日程表,争取经过3~5年的努力,初步实现农民工市民化,使一部分农民在真正融入城市后成为中等收入群体。
政策配套“新型市民”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院长邹农俭:数量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中有可能、有条件成长起一批中等收入者。特别是农民工中部分有技能的劳动者、一部分中层管理者,能够通过自己的合法劳动成为中等收入者。如果在城镇化的过程中,我国数亿农民顺利转化为具有现代性特征的新型市民,而且从中成长起一批中等收入者,必将大大改善我国的社会结构,促进现代型社会结构的造就。
公共产品供给的不均等,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最大难点。现在农民中的一部分来到了城镇,成为农民工,但公共产品供给的体制仍依据农村的那一套在操作,城乡不同的待遇、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在农民工身上体现得十分明显,农民工就医难、农民工子女入学难就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现实问题。
农民工市民化,最关键的是要将一套成熟的、具有现代化理念的体制覆盖到农民工。第一,必须对农民工,特别是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予以战略性的安排;第二,设计新型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为农民工真正融入城镇成为新型市民、为从农民工中涌现一批中等收入者提供制度保障;第三,增加劳动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探索建立现代社会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制度;第四,重视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工作,增强其在就业市场的竞争能力;第五,处理好农民转移过程中的利益关系,使农民离开土地、转化为市民的过程成为农民得益的过程,而不是受损的过程,这样也就必然造就出一部分中等收入的农民工群体;第六,对中小企业特别是自主创业的企业减税,实行真正的民富优先。
如何让农民工成为中等收入群体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林家彬:农民工市民化的主要障碍来自于三个方面的权利缺失:一是作为城镇居民的权利缺失。在现行户籍制度以及与户籍制度相挂钩的一系列制度安排的限制下,农民工基本上享受不到社会保障权、子女受教育权等诸多市民所享有的权利;二是作为劳动者的权利缺失。由于在过去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态势下,企业经营者形成了尽可能利用事实劳动关系来实现劳动力成本最小化的行为模式,大部分农民工都没有与雇主之间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因此,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方面都处于不平等的境地,难以主张其正当权利;三是土地财产权利的缺失。由于在现行土地制度之下,农民不能自由处置其名下的宅基地、承包地,而离开农村到城市落户通常需要无偿放弃宅基地和承包地,而这意味着一大块利益的损失,越是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方损失的利益就越大,这也使得许多农民工对落户城市敬而远之。
农民工的市民化是一项涉及到国家多项基本制度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依靠某项政策的单兵突进,而必须进行多领域统筹推进的、大胆细致的制度创新,为一部分农民工成为中等收入群体创造条件。第一,应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进行改革,以形成产权清晰、权利平等、成果共享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第二,应当把构建稳定的劳动关系作为重要抓手;第三,可以考虑对现行生育政策进行调整。
加强归属感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进一步打破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为他们进城务工提供更多的需求信息、职业培训。为农民工建立人事档案,解决农民工的户籍问题,使农民工真正成为城市的一员,使他们在就业、医疗、住宅、教育等方面拥有和城市群体同等的福利,这样他们才会有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