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们往往将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统称为“移动设备”。这可能会误导消费者。如果你问运营互联网公司的人,他们就会告诉你:平板电脑上的用户行为更类似于台式/笔记本电脑上的用户行为,而不是智能手机上的用户行为。尽管如此,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的软件却非常类似,它们的发现机制(主要是应用商店)和盈利方法也非常类似。
2. 微软做广告取笑iPad是“消费产品”。下面是苹果已故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在2010年谈到在iPad上办公时说的一段话:
“我们刚刚对iPad上的应用程序进行了简单的测试。我认为,我们可以在iPad上创造很多内容。当我想要撰写长达35页的分析报告时,我就会用到蓝牙键盘。iPad才刚刚上市不久,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软件会变得越来越强大。如果你们认为iPad不能变成可编辑视频、绘制图画或进行办公的设备,那么你们的眼光可能就太短浅了。你们可以大胆想象它在创造内容方面的潜力。时间将会实现这一切。”
如果你回顾一下办公软件的发展历史,你就会发现每次用户界面的重大变化都带来了全新的办公软件。在70-80年代文本界面出现的时候,类似Wordperfect的文字处理软件和类似Lotus 1-2-3的电子表格软件就被开发出来了。在80-90年代,当图形界面兴起的时候,类似Powerpoint的演示文稿软件和类似Photoshop的图片编辑软件就应运而生了。如果历史的规律重演,那么针对平板电脑的办公软件也会出现。
3. 应用商店产生了几个方面的重要影响:(1)它们从应用程序销售中抽取30%的提成,这吓跑了很多大公司(例如微软),也吓跑了一些创业公司和风险资本家。因为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够适应这种较高的提成比例的。(2)它们让消费者形成了期待低价应用程序的心理。现在很难想象应用商店中会有标价30美元甚或数百美元的应用程序(当然,某些热门游戏通过应用程序内购买也可能达到这样的水平)。(3)它们的发现机制(例如下载排行榜)往往具有马太效应,这让大多数应用程序很难脱颖而出。就像电影行业一样,现在的趋势就是创造吸引所有人的重磅大戏。新应用程序发现机制(如FB和Twitter)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
4. 优秀的企业家深谙其道,一直在探索“衍生的”商业模式,即就应用商店之外的东西收取费用,如离线产品或服务(例如Square、Uber)、在线服务(例如Spotify、Dropbox),有时候甚至还包括硬件。在移动领域取得成功(=产生实际营收和利润)的大多数公司,要么已在互联网方面做得很成功(如eBay、亚马逊、Facebook),要么拥有衍生的商业模式。
5. 苹果和谷歌的粉丝最近一直在争论哪家公司在移动领域获得了成功。苹果拥有更多的利润,而谷歌Android拥有更多的用户。但是,真正重要的是,开发者是否会选择优先为Android开发应用,甚或仅为Android开发应用。现在,iOS用户对营收的贡献率往往高于Android用户,这就弥补了iOS用户群较小的不足。开发者优先为Android开发应用的情况尚未出现,但根据笔者与某些企业家的交谈,在未来一两年内,这种情况是有可能发生的。
6. 移动化趋势对于B2B软件影响巨大。人们希望利用其个人iOS/Android设备来办公,很多人现在无时无刻不带着移动设备。它就给如下对象提供了巨大商机:(1)支持移动的B2B软件;(2)支持移动设备办公的企业;(3)全新的商务软件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