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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第三方销售或“红灯”闪闪 深创投、达晨等是常客

2012-12-6 17:23:11上海证券报 【字体:

    犹如十七世纪法国寓言诗人拉·封丹的寓言《猴子与猫》:猴子骗猫取火中栗子,栗子让猴子吃了,猫却把脚上的毛烧掉了。

    目前正在发酵的“中鼎财务投资中新(有限合伙)入伙计划”案,似乎正在演绎拉·封丹寓言的“人间现代版”:一年前,一些投资人出资入伙北京中鼎投资,虽然当初募集人给出了诱人的预期收益,但当一期产品到期时,投资人突然自己发现连本金都无法赎回了。

    于是有业内人士担心:PE第三方销售或“红灯”闪闪。

    昨日,上海一家第三方销售机构对记者表示,“销售PE和销售信托还不一样,信托毕竟有一个金融机构在那里,但PE就全凭信誉了,风险很大,对第三方销售机构来说,违约成本很高。”但是,无论PE还是信托,由于自己没有渠道,银行和其他第三方销售机构,就成为其产品销售的主力。业内人士透露,深圳创新投、达晨投资、弘毅投资、鼎晖投资等都是银行和第三方销售机构的“常客”。

    银行:中间业务“又爱又怕”

    对于银行来说,销售PE产品属于其中间业务的一种。“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只不过是个渠道,说白了,就是个火中取栗的事情。”昨日,某银行人士比喻道。因此,银行对此业务“又爱又怕”。

    该银行人士透露,对于销售PE,第一,银行“非常看中”,其中原因无非利益使然。据悉,银行销售PE,可以获得2.5%的渠道费;而PE一旦销售成功,这笔募集到的资金就会在银行“沉淀”下来,这样,银行还可以获取7%。的保管费。

    但同时,银行对销售PE“非常谨慎”。首先,银行对PE募集人(管理人)的“筛选”都有各自的标准,如关注内容主要包括募集人是老资格的机构还是新设立的机构,当然,银行愿意为老资格的机构服务;其次,要看募集人的数据,比如自有资金情况、资金年升值率等。而昨日,一家刚刚完成PE募集的私募表示,有的银行甚至明确列出了数字指标,即PE募集人要有7个以上的退出案例。

    除此之外,是否销售某个PE,还要经过银行风险管理委员会认可。“这是每个银行规定的程序。”只不过,有的银行将该权利放在总行,有的银行放在分行。

    第三方机构:做“熟人”生意

    与银行相比,纯粹的第三方销售机构有着自己的特点:这就是销售对象均为其会员。“这使得经我们销售的PE投资人都有相当的实力和风险意识。”但同时,这也使得这些第三方机构不敢滥售PE而“砸了自己的牌子”。

    昨日,上海一家第三方销售机构表示,公司销售PE时重点关注募集人的团队、核心人员信誉以及其过往业绩,其销售前期工作还包括尽职调查等,售后还有定期电话沟通跟踪等,总之,风险控制是个大问题。因此,一般第三方机构做得更多的是熟人生意,“像我们发了这么多PE产品,但数来数去,募集人无外乎弘毅投资、鼎晖投资等7、8家熟面孔,最多不超过10家。”

    这似乎意味着,对于大多数“无名PE”来说,通过第三方销售本就困难重重。而PE业界从中鼎此案中也看出了一些明显的破绽。

    “从其管理人名称上,一听就是山寨公司。”昨日,一家深圳私募说。据介绍,中鼎案的产品管理人为通商国银资产管理公司,而该私募表示,正规的PE机构不会起这种名字,因为PE起名字一般都有一定的理念含义,这个名字故意打上“国银”的旗号,但和国开行根本就没有关系,显然有拉大旗作虎皮的嫌疑。据悉,这也使得一些小PE并不被业内认可。

    与此同时,也有PE提醒,“PE是有杠杆效应的,比如,一个PE在募集时,GP只出100万元,却吸引LP高达2亿元的出资。因此,如果出现损失,程度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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