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媒体报道称,证监会为维稳股市刻意放松IPO有效期限制,14只新股的批文有效期已过却迟迟未发行。据求证,目前不存在证监会放宽6个月限制,更没有相关公司获得发行批文过期。
相关媒体报道称,“今年以来至5月5日期间,已经审核过会但至今尚未发行新股的IPO数量共有14只;而6月5日前IPO过会未发行的企业数量更是达到了34家。这也意味着,IPO批文已经过期或一个月内面临过期的IPO量达到了48家。”
此消息一经公布,引起了投行圈人士的一致驳斥,他们指出,此媒体混淆了过会和获得发行批文的概念;证监会所谓的6个月发行期限是指获得发行批文之后的6个月。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资深投行人士解释称,过会和获得发行批文不是一个概念;在很多情况下,企业过会之后,都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会获得发行批文,这里面的原因有很多:
有些是因为当时也只是有条件过会,根据发审会的意见和要求,对招股书进行补充披露或修改,并且等待证监会发审委答复,在保代封稿之后,证监会才会给发行批文。
另外有一些是过会后可能出现不符合发行条件的事项需要重新上会;徐州燃控和八菱科技(002592,)等公司都曾在过会之后重新上会。
第三种情况就是证监会通过管理发行批文的发放来控制新股节奏。
据WIND资讯统计数据,截至11月5日,去年以来91家已过会企业仍在排队等待上市,预计募集资金接近600亿元,其中,今年以来过会待发企业84家;也就是说有7家去年过会的公司,一直到今天还没拿到发行批文。这里面包括东方证券保荐的南京斯迈柯,国金证券(600109)保荐的福建瑞达精工,中银国际保荐的乔丹体育,国信证券保荐的河南裕华光伏,华泰联合保荐的四川新荷花等公司,它们过会后近一年还没拿到发行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