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芝加哥联邦法院法官理查德·珀斯纳(Richard Posner)周五裁决,苹果不能对谷歌旗下摩托罗拉移动申请禁售令,基本终结了苹果在智能手机专利大战中的这起关键官司。
珀斯纳驳回了苹果与摩托罗拉移动之间的诉讼,意味着这起官司不能再次提交。这一裁决挫伤了苹果的锐气,该公司原本希望通过对摩托罗拉移动的起诉在智能手机大战中占据上风。
苹果发言人拒绝发表评论,摩托罗拉移动发言人尚未作出回应。
摩托罗拉移动2010年10月起诉苹果,被业界普遍视为先发制人。苹果随后于同月反诉摩托罗拉移动。珀斯纳在正式开庭审判前发布了一系列裁决,几乎驳回了摩托罗拉移动诉苹果的所有主张,但保留了很多苹果诉摩托罗拉移动的主张。这意味着苹果在庭审开始前占据了更多优势。
该案原定于上周开庭审理,但珀斯纳本月早些时候却取消了庭审。
苹果希望针对摩托罗拉移动的产品申请禁售令,但珀斯纳在周五的裁决中称,“双方均无权对对方申请禁令。”不过,摩托罗拉移动和苹果仍然有权对珀斯纳的裁决提起上诉。
对于这一裁决美国科技博客AllThingsD撰文认为,对于摩托罗拉移动及其新东家谷歌而言,该判决显然是一次胜利。但对原被告双方来说,这都是一次打击。
珀斯纳在判决书中屡次批评苹果和摩托罗拉移动以及他们的法律团队,指责他们存在抗辩不充分、诉讼准备不当、随意推测、证据不足等诸多问题。
他还特意指出,摩托罗拉希望借助“标准要素专利”打击苹果,而这类专利理应按照FRAND(公平、合理且不带歧视性)原则对外授权。由于摩托罗拉移动经常借助标准要素专利打击对手,因此珀斯纳的这一言论可能会引发摩托罗拉移动竞争对手的共鸣,并在其他专利诉讼的辩护中引用。
虽然这起官司结束了,但苹果与摩托罗拉移动之间的斗争还在继续,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ITC)和其他国家的法院也都受理了类似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