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改大潮中,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也在不断完善。
记者获悉,为满足上海金融业务高速发展需要,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正在酝酿微调内设机构的设置,在原有下属8个处室的基础上或新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市金融办成立于2002年,在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框架确立后的2009年进行了一个机构大调整,将下属6个处室增至8个,管理权限也从原来的9项增加到13项,“新增”的职能主要包括:受上海市国资管理部门委托,承担地方金融国资日常监管工作,以及负责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新兴金融行业的日常监管和管理等。
目前,上海金融办的8个处室分别是:综合协调处、政策研究室(发展规划处)、金融市场服务处(上市重组处)、金融机构服务处(市属金融国资监管处)、地方金融管理处(新型金融行业发展处)、金融合作处、金融稳定处和联络推广处。其中,承担金融机构管理职能的主要是金融机构服务处和地方金融管理处,如金融机构服务处职能中既包括“落实市属金融企业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地方金融国资的日常监管工作”等,地方金融管理处职能则包括“落实本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审批、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承担推进本市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的工作”等。
因此,此次新增两个处室一方面是进一步完善对新型金融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如融资担保等,另一方面则是增强服务中央在沪金融机构的服务工作。可见的是,上海近期的重点工作之一就包括积极吸引大型金融机构“二总部”落户。
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陆家嘴论坛专题会场四的主题即是“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健全和风险防范”,来自北京、深圳、浙江、上海等地的金融管理部门负责人均对此进行了讨论,期望中央和地方能够有更明确的界限,来做好地方金融监管。其中,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在谈到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职能时就建议,更多私募金融活动的管理权应由地方政府承担起来。
除了计划新增两个处室,上海市金融办近期人事也出现调整。
根据中国上海网站发布的上海市市管干部提任前公示,43岁的吴俊拟出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一职。吴俊此前担任上海市金融办综合协调处处长。
生于1969年7月的吴俊,经济学硕士,讲师、经济师,1994年3月参加工作。在进入上海市金融办之前,吴俊曾多年供职中国人民银行。
公开资料显示,综合协调处的职责主要是与中央监管部门和其他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具体包括与中央层面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及其组成部门的联络工作,与中央驻沪金融管理部门的联络工作,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等。
原上海市金融办副主任范永进已调任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