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日电今日,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公告称,财政部决定发行2012年第七期储蓄国债和2012年第八期储蓄国债。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其中第七期期限为3年,年利率5.21%,
据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其中第七期期限为3年,年利率5.21%,最大发行额为280亿元;第八期期限为5年,年利率5.71%,最大发行额为120亿元。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12年7月10日至7月23日。公告公布日至发行开始前一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这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取消发行。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这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此外,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从2012年7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7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七期于2015年7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第八期于2017年7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财政部通过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于付息日或到期日将国债利息或本金拨付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由承销团成员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中新网财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