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郭庆平昨天在2012中关村论坛年会之科技金融分论坛上表示,要达到金融服务好科技创新这一目标,应该实施好包括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内的五项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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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创新金融组织体系。要鼓励金融机构针对科技企业的财务特点,设立专门的科技金融服务团队,进一步发展有特色的科技支行;推动中介市场服务体系创新,为科技金融结合提供专业服务,建立健全融资担保平台,提高担保机构对科技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
三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合科技企业发展规律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订单质押融资,以及产业类的融资信贷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统一有效的知识产权抵押质押登记系统。
四是创新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综合应用买方和卖方信贷、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银行间债券市场功能,采用信用增进、区域集优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规范发展创业板市场、中小板市场,推动新三板市场发展。
五是创新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要鼓励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加大合作的力度,建立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银行与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产业投资等机构的合作,创新金融服务,引导资本向创新聚集。
在会上,郭庆平还表示,科技企业的发展一般经历初创期、成长期、发展期和成熟期这样几个阶段,初创期的科技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没有收益来源,主要依靠自有资金或者是其他资金的投入。因此,如何解决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企业资金的投入问题,是科技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之一,也是金融服务的重点和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