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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亿保险资金投资再松绑

2012-10-25 7:17:51东方财富 【字体:

  规模超过4万亿的保险资金投资池塘将再度激起一汪汪活水。保监会22日在其网站连续发布4条新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

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随后的23日,保监会网站又发布《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继续为险资“松绑”。保险资金在股指期货、金融衍生品等方面开始突破。

  自4月底正式提出保险投资改革以来,由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推动的一系列新政密集落地。7月,《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通知》和《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4项新政出台,进一步放宽了险资投资债券、股权和不动产的品种、范围和比例的限制,同时允许保险公司委托有关金融机构进行投资。

  新政策下,国内所有主流金融机构的类证券化产品,保险资金均可投资,实现银行、信托、证券全覆盖,投资渠道增加提供了企业资产负债匹配的选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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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资再松绑 利好几何

  在市场频频看空保险公司三季报之际,中国保监会适时发布一系列投资新规,给股债双熊的市场带来了些许暖意。

  10月23日,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及《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允许保险资金参与远期、期货、期权以及掉期(互换)等境内金融衍生品交易。

  而在10月22日,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在委托投资管理的基础上,保险资金将不单只能投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之间内部发行的产品以及计划,同样可以将投资视角延伸至银行、信托、券商理财产品等。

  与此同时,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这是继7月份连续颁布《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4项险资运用政策之后,再度出台关于险资投资的新政。

  保监会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保险业资产总额超过6.6万亿元,其中银行存款超过两万亿元,投资超过四万亿元。有业内人士称,该政策效应半年之后应该会有所显现,预计将会带动2%的总资产分流,规模可达上千亿元。

  宽渠道

  在业内人士看来,新《通知》是7月份投资新政的补充和延续。

  根据《通知》,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境内依法发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金融产品。

  此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仅能投资同业之间发行的一些产品,渠道有限。而在当前股债双熊的情况下,购买一些其他的理财产品,对保险公司的吸引力有多大呢?

  广发证券保险业分析师曹恒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险资投资渠道拓宽是一项利好,但短期内该利好仍然有限。“一方面开始的时候保险公司只是试试水,不会投很多,比例不会超过5%;另一方面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虽然高一点,但也不会高得离谱,收益率有6%到8%就很不错了,现在一些协议存款的收益率也差不多能达到5%,所以短期内对利润率的贡献有限;再就是理财产品不像协议存款那样没有差异,所以收益情况还要取决于公司的实际操作层面。”

  备受关注的是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的开闸。根据《通知》,保险资金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础资产限于融资类资产和风险可控的非上市权益类资产,且由受托人自主管理,承担产品设计、项目筛选、投资决策及后续管理等实质性责任。

  这是否意味着保险资金将通过信托计划变相地委托贷款呢?一位保险业分析人士对本报记者说:“目前只能说是一种渠道,具体会做成什么形式的还要看公司怎么去操作,现在还没有做所以还不好说。”

  在业内人士看来,除了信托计划之外,对保险资金吸引力次之的为银行类的理财产品,对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的积极性不如信托计划那么高。比如券商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一般是通过回购的形式来冲规模,收益率并不乐观。

  严风控

  在给保险资金进一步“松绑”的同时,保监会还准备了若干“紧箍咒”。

  在投资规模上,《通知》规定,保险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该保险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30%。投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和不动产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上季度末总资产的20%;投资单一理财产品、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该产品发行规模的20%;投资单一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和不动产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该计划发行规模的50%;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及其保险子公司,投资单一有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该产品发行规模的60%,保险公司及其投资控股的保险机构比照执行。

  此外,《通知》还对可投资理财产品的评级做出了相关规定。保险资金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限于境内市场的信贷资产、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公开发行且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债券,且基础资产由发行银行独立负责投资管理,自主风险评级处于风险水平最低的一级至三级;保险资金投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入池基础资产限于五级分类为正常类和关注类的贷款。按照孰低原则,产品信用等级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或相当于A级的信用级别。而在相关金融产品的信用评级上,《通知》称,保险资金投资的固定收益类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用等级应当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或者相当于A级的信用级别。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应当符合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有关规定,信用等级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或者相当于A级的信用级别。

  而保监会对保险机构参与期指交易所选期货公司的资格审查颇为严格。要求成立5年以上,上季末净资本达到人民币三亿元(含)以上,且不低于客户权益总额的8%等。并且其资产配置和投资交易专业人员不少于5名、风险控制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清算和核算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投资交易、风险控制和清算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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