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监测数据显示,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国零售和餐饮企业实现销售额约870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6%。但在黄金周带动消费增长的同时,其负面作用日益显现——九寨沟发生了大规模游客滞留事件,北京故宫、杭州西湖严重超载,香格里拉导游宰客等,黄金周效果值得深思。
黄金周制度自1999年开始实施,今年迈入第15年,当时是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拉动内需。首个国庆黄金周,出游人数就达2800万人次,随后每年出游人数逐步增加,今年已经激增到近7亿人次。
清华大学假日制度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逐年上升的数据,只强调了每年黄金周的出行人次和旅游收入与上一年相比增加多少,而没有提到全年的旅游收入同比增加多少。课题组研究发现,以1999年“十一”黄金周开始实施为中间点,黄金周实行之前的8年与实行之后的8年,16年全年的旅游收入增长曲线基本是一条直线,即增长率不变,也就是说黄金周对旅游业收入的增长没有明显的正面效应。
虽然黄金周期间,餐饮、交通、住宿、购物、景区门庭若市;可在黄金周前后,餐饮、住宿等却门可罗雀。此外,黄金周期间高附加值行业如金融、证券、期货、进出口贸易等的收入大幅度减少。
黄金周这种刻意安排的集中休假干扰了人们正常的工作和休息。例如,今年为了凑成“十一”黄金周,节日前后的两个周末休息日被打散挪移,严重打乱人们的工作及休息节奏,为此不少人叫苦连天。加上一些不良商家把“黄金周”变成“欺客周”、“宰客周”,令人难逃一劫,也挫伤了人们的消费热情。目前,越来越多的人面对黄金周“闭门思过”,宁愿“宅”在家中,也不愿意出门购物消费,更不用说远足旅游了。
从实施十多年的黄金周效果来看,其拉动内需的作用不过是旅游消费的集中释放,是一种时间上的转移,对全年旅游收入的增加并无实质性的贡献。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居民消费,其增长的最终源泉来自于居民收入的增加。集中休假期间被提前透支的消费,必定会相应地减少消费者此后的旅游及其他消费计划。
虽然黄金周的“含金量”并不如想像得那么高,人们却并不愿意取消黄金周制度。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普遍担心所剩不多的休假时间被剥夺。
我国早在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第45条中就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者,享受带薪年休假。”在发达国家,带薪休假是普遍实施的制度安排,例如,美国每人每年可以休假16天,德国是35天,英国是28天,意大利是42天。
虽然我国《劳动法》明文规定了带薪休假,但由于缺少实施细则,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假权利一直无法实施。2007年12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又强调“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带薪休假的落实情况。可是由于我国相关劳动法规执行困难,以及劳资双方、特别是私有企业和农民工之间权利地位悬殊,很多员工仍然无法真正享受合法的休假权利。
今年2月发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提出,要在2020年基本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带薪休假落实有望进入快车道。为此,需要政府劳动监察部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强化执法惩处力度。同时,要加强工会建设,强化工会在保障单位员工休假权方面的作用。
目前,中国经济已经到了转型的时候。依靠黄金周带来集中消费,往往容易引发非理性消费,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的浪费。在黄金周井喷式旅游的重压之下,相当多旅游区缺乏合理的引导和科学的规划,最终导致生态旅游资源和环境被破坏。
因此,应尽快落实带薪休假,适时取消黄金周制度,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带动旅游经济发展。落实带薪休假不但可以错开旅游时间,分散旅游人潮,还能大大缓解旅游压力和环境压力,提高休闲质量。进而进一步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使假日经济得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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