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成都市企业公共信用等级划分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成都市公共信用标准》)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旨在规范企业信用评价,倡导诚信经营。企业公共信用标准的出台在全国尚属首创。
《成都市公共信用标准》由第三方机构采集相关定性、定量信用信息,运用通行的评级方法,对成都市的企业信用及诚信水平作出评价,确定企业信用等级,并用特定符号给予标识,是第三方征信独立、客观、公正地对企业信用进行专业评估。整个指标由基本条件、社会责任、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信用记录五大类一级指标构成,其中二三级指标就多达100项。参加信用评估的范围:凡在成都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依法参加年检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外资企业、其他经营性机构及其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分支机构。
此次出台的《成都市公共信用标准》亮点包括: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和社会捐赠等方面在内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特别是在信用记录指标里新增了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的企业信用评价及业务往来合作对象提供的诚信证明等。这体现第三方对企业在各领域信用状况的客观评价,反映企业在各领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信用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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