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一族有福了:备受各方期待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试点于昨日正式启动。
昨日早间,央行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举行的启动仪式上宣布了上述消息。同一场合,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5家支付机构分别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行银行、民生银行等5家商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以及5家特约商户代表现场举行了签约,并完成了首笔交易。
随着相关手续的进一步完成,以及更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加入,可以预见,会有越来越多的海外购物网站会以人民币标价、人民币支付、人民币结算。只要这些企业和有相关资格的第三方支付有合作,消费者就可以尽情地用人民币“海淘”。国内企业也能直接用人民币开展跨境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央行上海总部的介绍,随着上述业务试点启动,《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已经下发到各机构。这也是自贸实验区区内配套《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央行30条”)首个金融细则。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昨日在上述仪式上表示,遵循“先易后难”、“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模式,下一步会有序推出跨境人民币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改革等多项金融改革细则。
用人民币“海淘”
“中国消费者支撑起了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现在,国外电商也能分享中国消费者的购买力了。”新华社昨日的一篇报道如是说。不过新华社没强调的是,关键不在于中国消费者的购买力,而在于今后可以以人民币支付更好地吸引中国消费者消费。
昨日,银联电子支付工作人员就在签约现场发起了首笔跨境人民币支付——“海淘”国外红酒。银联向创设于香港的葡萄酒网购平台Enjoy Wine发起了一笔交易,通过银联支付完成跨境人民币支付后,在货款和运费之外,消费者无需缴纳其他手续费,也省去了汇兑的麻烦。
其实,此前在一些海外购物网站,通过paypal等国外第三方支付机构购物时,也能够“使用”人民币支付。但以前“海淘”时,虽然中国消费者花出去的是人民币,商户实际收到的钱却是外币,因为其背后是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帮你把人民币进行了汇兑,并汇向境外。但是由于巨大的汇率波动风险,以及相关试点额度限制,这项业务和即将推出的人民币跨境支付显然不一样。新华社昨日也称“目前支持该项服务的网站并不算多。”
“银联已经在与多家海外航空公司、酒店洽谈,当然,要支持人民币跨境支付,国外企业还需要开设人民币账户,得到监管机构的认可等,这些都需要时间。”对于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进展,银联电子支付总经理孙战平昨日如是说。
对企业来说,同样能够从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中受益。
“90%的贸易流程能移到线上,节省一半以上的贸易时间,对于很多台湾出口企业来说,开通人民币跨境支付是一大福音。”台湾关贸网络总经理连鲲菁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
“央行鼓励做大”
那么,今后到底会有哪些支付机构可以提供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从央行昨天披露的情况来看,央行的“开放”力度似乎不小,很多第三方支付公司都可以做,而且要求也很“开明”。
今后,凡是在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支付机构,无论区内、区外,以及外地支付机构在自贸区设立的分公司,均可从事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前提是,只要取得了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
额度方面,昨日签约的一家支付机构海外业务部负责人说,“从表面上看,今天签约的是一家支付机构对应一家银行和一家特约商户,但在实际操作跨境人民币支付时,只需满足央行交易真实性的前提,并没有单笔或总量的额度限制,这次在金额和特约商户数量上都是完全放开的,总基调就是鼓励做大。”
而最出乎意料的是,央行明确,“事后备案”的原则指导下,支付机构开展境外人民币结算业务,事前不需要报人民银行审批,而是在开办业务后一段时间内向人民银行备案即可。
央行上海总部昨日在答记者问中提到,“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是此次的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对自贸区来说,这似乎只是开放的一个开始,戴海波昨日在上述仪式上就表示,遵循“先易后难”、“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模式,下一步会有序推出跨境人民币使用等多项金融改革细则。
可在区内开展
金融增值服务
如果从第三方支付机构“红利”的角度考虑问题,第三方支付机构可能可以得到的更多。
央行上海总部党委委员、巡视员孙辉昨日在启动仪式上透露,《实施意见》明确,符合注册地和业务范围等相关条件的支付机构,可以为境内外收付款人之间,基于非自由贸易账户的真实交易所需要的人民币资金转移提供支付服务。但不单是转移支付,作为新金融业态的一种形式,孙辉表示,通过参与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支付机构可以在区内开展包括金融增值服务、综合支付服务方案、境内外综合银行卡收单等创新业务。
“央行将会支持上海自贸区,制定出更多符合实体经济需求的支付产品。”中国人民银行支付司副司长周金黄昨日在上述仪式上也说。
以交易真实性防风险
虽然放开口子、采取事后监管等大力推进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但是央行还是在《实施意见》中祭出了包络支付机构内控和风险管理、备付金银行需及时准确完整向央行上报有关信息等多重举措,旨在“防风险”。
其中,在支付机构层面,央行上海总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称,从事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应有健全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同时只能办理真实贸易背景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并建立健全和执行身份识别制度;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以来,合规经营,风险控制能力较强,最近两年未发生严重违规情况。
此外,备付金银行为支付机构办理完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之后,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将相关信息报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并进行相应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实施意见》贯彻了防范风险原则,明确规定了支付机构禁止提供的跨境人民币支付服务种类。”孙辉说。
“央行对B2B和B2C在贸易真实性的要求是不同的,B2B高,为进一步确认交易双方资质和交易的真实性,进出口双方均需登陆到平台上,同时根据央行的要求,必须在支付之前上传一份跨境人民币的结算付款说明,其中必须包含交易的付款信息和贸易信息,只有完成这一步骤才能付款。”快钱海外业务部总经理仇晟昨日表示。
而在备付金管理方面,《实施意见》要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应严格遵照《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及人民银行其他相关客户备付金监管要求执行,并要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风险评级管理、风险准备金与交易赔付、交易和信息安全管理、交易信息申报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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