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获悉,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共同起草的《关于金融促进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日前正式对外公布。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将连续4年(2012~2015年),每年统筹安排资金100亿元,用于支持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从《意见》内容来看,未来几年,北京市将加快文创产业信贷体系、直接融资体系和文化股权体系等方面的完善和创新发展。
在信贷体系方面,《意见》指出,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多样化金融方式助推文化创意企业。大力支持银行机构通过信用贷款、并购贷款、银团贷款等信贷产品支持首都文化“航母”的建设工程。此外,还包括进一步提高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中小微型文化创意企业力度,加大融资性担保支持水平等。
截止到2011年末,北京中资银行的文创产业贷款余额(不含票据)达到444.5亿元,同比增长84.7%。
直接融资体系方面,《意见》提出,支持文创企业上市,争取到“十二五”末,北京新增文化创意上市公司50家,形成“北京文化”板块。
截至目前,北京地区已经上市的文创企业50家,其中,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业38家,广播、电视、电影业7家,旅游、休闲娱乐业3家,新闻出版业2家。下一步,北京将争取中关村(000931)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范围扩大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意见》还提到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发行债务工具融资,实施并购重组,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以及租赁等方式融资。
2012年第一季度,北京文创产业发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案例2起,涉及投资总额3199.97万元人民币。对于文化股权投资体系,《意见》指出,支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多元化股权投资主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