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意向受让方的条件,新华传媒表示,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注册实收资本不低于10亿元,并应在递交举牌资料时提供最近连续二年的审计报告;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除新华传媒外,上海东渡解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渡解放”)另外持股49%。
资料显示,解放文传成立于2007年3月20日,注册资本1.5亿元,属中型国有控股企业,主要从事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业务,企业形象策划与设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投资咨询等。该公司与新华传媒的正式接触始于2007年。当时新华传媒披露定向增发方案,拟收编包括解放文传在内的逾20亿元资产,2008年此项定增计划完成。
由于本次股权挂牌转让发生在坊间盛传“文新传媒或与解放传媒合并”这一时点,难免引发投资者对于上述传言的“进一步推断”。上述股权转让似乎在为两家集团的合并提前“热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