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集体创富
2010 年9 月21 日,山东泰丰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类型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泰丰液压股份公司,而在此前的半年时间,公司发生了三次股权变更活动。
2010年5月19日,蒋东丽将其持有的山东泰丰20%股权中的14.15%转让给瑞德投资,转让价格按照出资额1:1确定。
一个月后,蒋东丽又将其持有的瑞德投资34.92%股权转让给邓建梅等34名高管,转让价格按照每元出资额对应3.65元确定。
瑞德投资于2010年4月份由蒋东丽和王然出资成立,公司地址位于济宁高新区金宇路56号,就在泰丰液压的公司院内。泰丰液压的招股书中并未披露相关股权转让的理由,但是从瑞德投资的背景来看,不难发现其实质是泰丰液压实施的股权激励行为。
第三次股权变更发生在2010年7月20日,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2320 万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12.05万元,浙江大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2400 万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15.92 万元。换言之,这两家创投公司以20.7元/股的价格入股泰丰液压。
高管低价获股,创投高价入股,差价达19.07元/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定,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或商品而授予权益工具,应进行股份支付会计结算,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从管理费用扣除,并且增加资本公积。
在泰丰液压披露的2010年度“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当中,主要的项目是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66.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为96.08万元,泰丰液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42.10万元。另外,泰丰液压最近三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67%、10.55%和10.84%。在上述两个科目的明细当中,都没有提及股份支付所造成的影响。
若将上述股权转让差价计入当期损益,泰丰液压将损失2557.5万元当期利润。则泰丰液压2010年将形成亏损,不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