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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良国际“罪与罚”呈现 IPO打假的香港模式

2012-8-8 6:31:10新财富 【字体:

洪良国际注定要成为香港证券监管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例。

为达上市目的,洪良国际大肆进行财务包装,通过大幅虚构收入和利润,打造出高成长和高获利能力的形象,并由于保荐人兆丰资本等中介机构的失查而顺利实现IPO。在接获审计机构毕马威的举报后,香港证监会、廉政公署即时介入调查。在历时两年的执法程序中,香港证监会面对与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的分歧,积极上诉,最终推翻此前原讼法庭对同类案件—亚洲老虎基金内幕交易案的裁决,史无前例地启动了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对造假上市的洪良国际予以力度空前的处罚。

在此案的监管中,香港证监会一经发现造假,即申请司法部门冻结洪良国际资产,并积极展开调查与诉讼。其雷厉风行的动作与坚定的决心,深刻诠释了“证券市场守夜人”的身份定位,也浸透了“保护投资者利益”这一核心诉求。也许,香港与内地的监管法律程序并不相同,但我们该思考的是,可以从中吸收哪些有益的监管思维及监管模式。

2012年6月20日,对于香港证监会来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日子。

这一天,香港证监会成功地促使香港高等法院颁发命令:责令因财务造假而上市的洪良国际(00946.HK),以2.06港元/股的价格,回购其IPO之时发行在外的5亿股股票。为此,洪良国际总共须耗资10.3亿港元,这个金额甚至大于其在IPO时所募集的资金净额。这类严厉处罚在香港证券监管史上还属第一次,即使在全球范围也相当罕见。

至此,香港证监会针对洪良国际这场历时两年的执法程序终于走完。

其实,香港证监会对此案的监管行动并非一帆风顺,期间也充满波折,甚至包括与法院之间出现分歧。作为香港证券监管的一个标志性案例,香港证监会的行动路线图无疑值得详细记录。

缘起毕马威职员的举报邮件

洪良国际由台商萧登波创办,是一家从事纺织布料加工及成衣生产的企业,同时给李宁、安踏、Kappa等运动类服装品牌提供代工服务,其四家生产实体皆位于福建省境内。2009年12月24日,洪良国际登陆港交所完成IPO,并募得资金净额9.97亿港元。

招股书所呈现的财务数据是一派“蒸蒸日上”的景象:销售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税前利润年复合增长率更是高达60%。面对如此漂亮的财务业绩,投资人难免一阵欣喜,甚至没有去考虑2008年金融危机何以对这家企业居然没有任何影响,伴随而来的便是投资人对洪良国际超过38倍的超额认购。

在上市后的2个多月时间里,洪良国际一直平安无事,没有任何人发现其财务造假的嫌疑。直到2010年3月1日,洪良国际IPO的审计机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职员的一封举报邮件,揭开了盖子的一个小角。

2010年2月20日,在毕马威香港办公室楼下,一位名叫陈秋云的协助洪良国际上市的“中间人”,将一满袋现钞递给毕马威职员刘淑婷,作为她为洪良国际提供审计服务的额外报酬。刘淑婷拒绝接受这笔钱,因为很清楚如果拿了就是受贿。但随后,毕马威高级经理梁思哲将这笔10万港元的现金带上了办公室给刘淑婷。梁思哲是刘的上司,跟她一块参与了洪良国际的IPO审计。刘淑婷随后获悉,梁思哲收受了来自洪良国际的30万港元现金。

2010年3月1日,刘淑婷将此事以邮件的方式,向毕马威负责内部调查的合伙人何咏璇进行了汇报。随即,该合伙人两度约谈梁思哲,但梁思哲一度否认其收受贿赂。毕马威于是紧急启动了对洪良国际IPO审计项目的核查,并且发现了一些差异及问题。毕马威决定将此事报告给相关的监管机构,香港证监会及廉政公署于是相继介入该案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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