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出击
这种自下而上的,草莽式的业务扩张模式,虽然成就了腾讯过去14年得快速增长,但也最终迫使它,不得不进行第二次大变革。
在收获了“击垮联众”这样的标志性胜利之后,随着腾讯不断将触角深入新的互联网领域,类似这样的一种问答方式,开始业界流行起来:有什么业务是腾讯不做的吗?没有。
的确,在几乎每一种流行的互联网应用或服务上,腾讯目前均有涉足。当然,它的介入方式依然主要是“微创新”。
“一直在模仿,从未被起诉。”有人这样调侃腾讯的产品开发史:你出ICQ,我就出QQ;你出迅雷,我就出QQ旋风;你出PP Live,我就出QQLive;你出淘宝网,我就出拍拍网;你出泡泡堂,我就出QQ堂;你出诛仙,我就出寻仙;你出劲舞团,我就出QQ炫舞;你出CS,我就出CF;你出开心农场,我就出QQ农场;你出百度知道,我就出搜搜问问;你出360安全卫士,我就出QQ电脑管家;你出新浪微博,我就出腾讯微博;你出暴风影音,我就出QQ影音;你出金山词霸,我就出QQ词典;你出手机UC浏览器,我就出手机QQ浏览器;你出米聊,我就出微信……似乎,腾讯正在与所有的互联网企业为敌。
事实上的确如此,依据腾讯的“微创新”原则,腾讯与其它互联网企业发生正面冲突,是难以避免的。“如果一个产品的用户群不能做得很大,那么,我们是不会做的。”另一位腾讯产品开发人士对本刊记者称。
而当那些受到腾讯“微创新”冲击甚至被击溃的企业,以一种悲情的姿态四处控诉时,它们也并不总是能得到同情和声援。
前和讯网CEO、互联网资深人士谢文曾经撰文称:“联众是腾讯打垮的吗?不是。说联众自我毁灭可能更贴切些。腾讯对团购服务是致命威胁吗?不是。说团购模式没技术含量,没进入门槛,没核心竞争力可能更有说服力”,“如果自己先抄了什么东西,而认为大公司随后也抄不合理;如果自己抄了一个东西但缺乏全面运营的经验和能力,反而怪罪有经验和能力的大公司后来居上,那么,这样的人也就不该在中国从事互联网行业的工作。公平竞争主要指的是机会均等,不是实力均等或者结果均等。”
在谢文看来,“绝对意义上,全面的、上游的、革命性的创新,中国任何一个网络公司,甚至各行各业任何公司都没有做过”,这才是“先抄后超”策略能够成功的根本原因,因为腾讯进行了“相对意义上,局部的、应用层面的、进化式的创新”。
上述开发人员如此解释腾讯的“微创新”:“面对海量的用户群,我们就是先将产品做出来,给用户尝试一下,看他们是否喜欢,然后再根据他们的需求不断完善。”互联网欢迎半成品。
这位人士举例称,QQ能够击败MSN是因为,“外企不会对设计好的一个产品进行本土化,在全球各地都一样”,“而QQ的‘隐身对其可见’等功能,就是深度挖掘了人性,满足了用户需求”。
为了“挖掘用户需求”,腾讯各业务部门均表现了极大的热情。据称,腾讯对产品经理“每天回复多少个用户反馈”均有明确要求;腾讯员工还会去网吧、理发店等地观察用户在用哪种聊天工具;甚至,有些产品经理为了观察用户,每次理发都去不同的理发店。
“所谓的‘抄袭’,就是先来者想到一个东西却没有能力实现,但腾讯作为后来者却做到了。”这位人士如此总结说。或许,这足以解释为什么,这只四处掠食的凶猛企鹅,虽然在同类中不受欢迎,却始终受到市场的追捧,并不断发展壮大。
2001年尤其是2005年之后,腾讯在PC端互联网业务上的大举扩张,不断结出硕果。其“互联网增值服务”贡献的收入,在总体收入中的比重不断提高。2011年,包括网络游戏在内,“互联网增值服务”贡献了230亿元的收入,在总收入(285亿元)中占比高达80.8%,而“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收入的比重,已下降至11.5%。
在此背后,是腾讯独特的“竞争机制”。“每个部门都要让自己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它会去主动寻找机会。而马总(马化腾)会从整体感觉上进行调控。”在这位开发人员看来,“如果腾讯成立一个专门的创新中心,反而会限制创新”,“每一个员工都应该作出努力,适当的内部竞争,会激发斗志”。一位腾讯人力资源部门人士也透露:“公司内部每个月、每年都有对‘微创新’的奖励。对员工的奖金等系列考核中,‘创新’这一项所占的比重也非常高。”
“我们没有很细的布局,5年规划,3年规划,1年规划。互联网行业发展太快了,没法规划。”上述腾讯开发人员说,“你要做的就是,不断观察它的变化,随着变化而改进。”
不过,这种自下而上的、草莽式的业务扩张模式,虽然成就了腾讯过去14年的快速增长,但也最终迫使它不得不进行第二次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