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投资中国报道,日前有传闻称,天津巿工商局要求凡在滨海新区注册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全部注销或迁出,包括已在国家发改委备案的公司。6月11日,从权威渠道获得消息,天津目前并未出台涉及清退股权投资企业的正式文件或通知,相关传言均属谣传。
报道称,继天津市各级政府在2011年7-10月下发一系列旨在提高PE注册门槛的政策之后,更严格的落实措施也在酝酿之中:对于募资与投资状态长期存在异常(缺乏实际到位资金、未展开投资、未进行资金托管及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将要求其注销或迁出(已通过国家或地方发改委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不在此列)。
报道分析指,一线城市不断提高的监管要求,令部分中小PE机构开始将基金注册地转向新疆、西藏、内蒙古等注册门槛及优惠政策更为诱人的中西部地区;而上述地区以拉动当地财税收入增长为首要出发点的PE优惠政策,又并未在既有政策基础上对PE基金合规运作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在天津等地已经出现的非法集资问题,很难保证不会在上述地区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