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中国的支付市场将面临进一步的对外开放压力,这是几乎所有人都认可的事实。根据初裁结果,专家组认定涉案的电子支付服务属于中方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开放的“所有支付和汇划服务”。这意味着除非中国能在终裁中推翻该裁决,否则中国将不得不给予外资企业和中资企业同等的市场准入机会。抛开上诉等其他解决途径不论(事实上大家都知道改变结果将非常困难),中国支付市场更进一步的对外开放已经需要被提上议事日程。
封闭甚至垄断不能最终解决一个行业的竞争力问题,它最多只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权宜之计,创新能力才是竞争力的根本。既然始终都要对外开放,那我们更应该首先对内放开,鼓励那些有规模、有创新能力、有风险控制能力的中国支付企业去大胆创新。让中国企业先跑起来,外国的好手们进来的时候,我们才不会落后,甚而才可能跑赢他们。
中国的支付清算市场在过去几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传统的线下银行卡收单市场之外,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迅猛发展,与之相伴随的,是一大批民营支付公司的出现和发展。不过在我们的监管理念和政策下,真正公平充分的竞争还远未形成。中国企业目前的创新力依然是阉割过的创新力。
2010年,央行针对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服务出台正式的管理办法,2011年5月,开始对符合资质的支付公司发放牌照。随后,预付卡、备付金、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等细化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陆续出台。但可惜的是,从这些探路的政策来看,我们的监管对于这些新兴支付企业的戒备和限制在一步步加强,比如最新的银行卡收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打算规定,所有的银行卡收单都必须通过银联清算,规定所有新的科技型的支付公司需要在全国各个省设立分支机构才能开展业务。
政策和监管正成为金融业的既得利益者面对新进入者的最有效武器。理想中需要天马行空的创新,在现实中变得束手束脚、画地为牢。
面对未来WTO下支付行业逐步开放的趋势,对内限制最终帮不了既得利益者,还会摧毁整个中国支付业未来的竞争力。没有政策面面俱到的保护,中国的互联网行业依然全面击败了外来竞争者,科技化和互联网化特征越来越明显的支付业同样能够做到这一点。整个中国支付行业需要的不仅是保护式的阉割,反而是真正的对内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