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注意到,与过往对于发生重大失误的IPO项目只处罚保荐代表人不同的是,证监会此次把保荐机构作为了第一责任人给予了处罚。此外,相关的律师事务所和签字律师也在责任人之列。
“坦率说,如果企业存心造假和隐瞒,保荐机构又不够勤勉尽责的话,光靠预审员和发审委很难保证不出问题。”某合资投行保荐代表人昨天对本报记者表示。在他看来,提高发行人的违规成本,加大对保荐机构的处罚力度,是当前提高IPO信息披露质量的治本之策。
失足关联关系重大遗漏
让爱建证券及其保代梁华蒙羞的是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冠华”)。这家公司2010年和2012年两次闯关均未过会。
根据今年2月证监会发布的不予核准IPO申请决定,上海冠华的“硬伤”是新增股东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
2007年10月,对上海冠花增资入股的股东中,有4家股东(增资时点合计持股比例为10.46%)当时的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与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其中,凌薏投资当时的实际控制人季玉芳为上海冠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华峰的岳母;焦庆科技当时的实际控制人奚俊为公司财务总监奚兴昌的女儿,2009年5月受让焦庆科技40%股权的焦庆龙为奚兴昌的女婿;宏颂不锈钢当时的实际控制人吴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美的堂弟,另一股东吴娟(持股40%)为吴美的姐姐;柳飞五金当时的实际控制人仇柳飞为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方文斌的外甥。
此外,2007年上海冠华的供应商宏颂不锈钢、宽裕不锈钢、柳飞五金增资入股该公司前身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88%、1.40%和0.57%,其中宏颂不锈钢、柳飞五金实际控制人与该公司高管有亲属关系。上述3家供应商的交易在报告期内持续存在。
发审委在今年2月的审核中关注到,上海冠华前次申报材料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上述事项,也未在前次发审会现场聆讯中如实作出说明。保荐代表人的尽职调查不完善、不彻底,对发行人的关联人信息的事实未予充分关注。
东方证券同样是两次协助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星光”)闯关未果。证监会今年1月的公告称,与2011年11月编制的招股说明书相比,北京星光2010年3月首次报送且经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存在未披露3家关联人的情形,同时还存在1家关联人的关联关系披露不一致的情形。北京星光2011年3月向证监会第二次报送的招股说明书存在未披露5家关联人的情形。在未披露关联人中,嘉成设备、嘉成技术和山德视讯的业务范围与北京星光的业务范围相似。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重大遗漏情形。
因为上述过失,东方证券以及这个项目前后4名保代被证监会监管谈话。值得注意的是,东方证券与花旗合资的投行东方花旗刚刚开业,东方证券原有的投行业务整体平移到东方花旗。此次处罚也给新公司的展业蒙上了阴影。
强势监管好孩子受益
而证监会加大对保荐机构的监管力度,能否促进行业自律,降低IPO信披风险,这是投行界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些保代向记者叙述了行业里一直存在的问题:某些质量不好,存在违规风险的项目,即使大券商由于担心风险不愿意接,也会有一些机构为了增加业务量而承揽下来。“有的项目我们看到"硬伤"后会劝说发行人整改,但换一家合规做得不是那么好的券商,可能就会帮拟IPO企业包装,蒙混过去。”一位保代对记者表示。
“我觉得加大处罚力度是好事情。一个问题即使只有1%的可能性会被预审员和发审委看出来,我也不愿意冒险。”上述保代说。
目前,全行业有76家券商具有保荐机构资格。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监管的加强和保荐代表人“通道”价值的下降,IPO资源将逐渐向风险控制做得比较好的券商集中,从而促进其他券商进一步改进这方面的工作,对行业竞争格局或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