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1月1日上海“营改增”试点启动以来,试点地区已扩大到12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根据财政部最新数据,截至目前,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12个试点地区企业直接减税超过400亿元,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幅度平均达40%,有力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
2013年我国最重要的一项结构性减税举措,就是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营改增是典型的从结构性减税的概念切入,从而引出长期机制改革的事项。今年如果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可以达到千亿级的减税规模。
作为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措施,“营改增”从一开始便受到了诸多关注。一方面,增值税在全国税收收入格局中占有颇高比重;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对营业税收入的高度依赖。而“营改增”要达到的目的就是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意在减少重复征税,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相关行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
经济学家称,无论从征管技术角度来看,还是从税制设计角度看,营改增推广条件已具备。这项工作一旦在全国全面推开,将结束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局面,营业税将成为历史。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表示,“营改增”方案设计是以不增加税负为前提的。从试点情况看,这是一项总体减税的改革,虽然一般纳税人中部分企业税负有所上升,但权威统计显示,12个试点省市增税企业所占比例有所不同,但最高不到10%,一般在5%左右,并呈下降趋势。
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既是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也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目前,河北、河南、山东、江西、湖南、新疆等十多个省区市已申请加入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