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中,城镇化改革思路浮出水面,至少涉及发展规划、户籍改革、土地制度、农村产权等四大方面。对此,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十分重要,目前正由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按照“十二五”规划有关要求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年内会出台。
从2013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中可以发现,城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城镇化和统筹城乡相关改革”包含了四大方面。
其一,研究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以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为重点,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实施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创新城乡社会管理体制。
其二,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转移人口情况,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筹推进相关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到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
其三,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投融资体制等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改革,调研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地方债务风险控制措施,规范发展债券、股权、信托等投融资方式,健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的政策和相关机制。
其四,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研究提出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