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24日电中国官方24日发布年度改革方案,强调要推进制定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此间人士分析,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系为利率市场化铺路。
中国政府网24日发布《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这份由发改委拟定并获国务院同意的文件明确指出年内在金融改革方面要稳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且要求推进制定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经营失败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形成有效的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机制。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利率市场化是近年来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主线。当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极为必要,有助于为利率市场化改革做好铺垫。
赵锡军解释,所谓利率市场化,从字面上来讲,就是将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让金融市场在竞争中产生合理的利率水平。但竞争也意味着风险,特别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公众,如果风险得不到控制,将可能严重冲击整个金融系统。因此,为金融市场内的竞争设好保护网,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更有效地防止风险,为利率市场化搭好舞台。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对商业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处置的一项制度安排,主要指存款类金融机构向存款保险机构缴纳保费购买存款保险,当金融机构濒临倒闭或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运用存款保险基金及时向存款人赔付并适时处置问题机构,发挥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多受发达国家青睐。
事实上,自1993年底《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基金起,中国存款保险制度已酝酿了接近20年,在制度层面上的准备已较为充分。去年年末发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已明确指出,“十二五”期间中国要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择机出台《存款保险条例》。此番《意见》的出台,使得存款保险制度再次引起热议。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问题专家、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兼职教授赵庆明[]提醒中新社记者,若从功能的角度来看,中国亦有“政府担保”等“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但该制度险尽管亦能保护银行存款的安全,但却与利率市场化难以兼容。
赵庆明进一步指出,由于政府担保等方式往往不具有清晰的边界,在操作中往往会自动延伸到那些不应该担保的资产上,从而改变投资者对资产风险的认知,扭曲金融价格。
对此,光大证券银行业分析师徐高亦持相同意见。徐高指出,银行理财产品就是最好的例子。正是由于政府隐性担保,使得相对高风险的理财产品变成了无风险资产,而其高收益则相应变成无风险收益,这扰乱了资金的价格。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条件。”徐高表示,该制度能在放开银行竞争,发行资金价格的同时稳定金融体系。
而针对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框架,中信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朱琰认为,或由政府和央行设立一个非盈利性的存款保险机构负责整个保险制度的具体运作,并采取强制参保的方式。存款保险基金的初始资金由政府和央行注资以及金融机构的首期保费构成,之后的来源包括银行保费、投资收入等。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存款保险制度只能防范非系统性风险,对于类似大型银行破产以及风险在银行间大面积传递等系统性风险则无法发挥有效作用,对此,监管层仍须加强宏观审慎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