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就欧盟诉中国X射线安检设备最终反倾销措施争端案发布专家组报告,报告认为,中国的一些做法违反了世贸组织 《反倾销协定》的相关规定,对欧盟的利益造成了损害。
根据专家组报告,中方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检设备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在某些方面未能依据肯定性证据作出客观审查,例如产业损害价格影响认定、损害认定、因果关系认定等方面。但在另一些争议点上,专家组驳回了欧盟的诉求。
中国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说,专家组在倾销终裁前披露、公告裁决以及依据肯定性证据审查国内产业状况、非归因分析等部分争议点上,驳回欧方诉求,支持了中方主张,中方对此表示欢迎。对于专家组的其他裁决结果,中方将认真评估,并保留上诉的权利。
据了解,中国自2011年1月23日开始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检设备征收33.5%至71.8%不等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当时中国商务部表示,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检设备存在倾销,导致中国国内X射线安检设备产业遭受实质损害。
但欧盟称中国此举属报复行为,违反国际贸易规则,欧盟还于2011年7月将这一争端提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这也是欧盟首次就中国的贸易保护措施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
在世贸专家组报告出台后,欧盟贸易专员德古赫特表示,希望中国立即取消这项措施,并称不会接受滥用贸易保护机制对欧盟企业进行针锋相对的报复。
商务部研究院院长霍建国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世贸专家组的意见并不能作为一个强制性执行的决定,中国还有上诉的权利,毕竟这涉及两个经济体之间的贸易博弈。此前世贸专家组给美国出具倾向性裁决后,美国也有拒不执行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