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虎360高管因诽谤竞争对手再次败诉两场官司。今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百度公司起诉周鸿祎、奇虎公司侵犯名誉权案及诉谭晓生侵犯名誉权两案做出判决,判处周鸿祎、谭晓生及奇虎360公司败诉,要求周鸿祎、奇虎360公司删除侵权微博、道歉10天、并处罚金5万元。另,要求谭晓生删除侵权微博、道歉10天、处罚金3万元。
据了解,2012年10月,百度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奇虎360CEO周鸿祎、奇虎公司利用微博平台发布恶意诽谤内容,严重侵犯了百度公司的名誉权。360安全卫士官方曾发布微博称“有网友爆料称方舟子被百度以金钱收买和利用”、“充当打击360的马前卒”等,并称“百度公司利用掌控的媒体资源和一些所谓打假斗士,抹黑360安全浏览器”。同时此次被诉的还有360公司首席隐私官谭晓生。百度称,其在微博发布的 “方舟子是一杆付费枪,背后操纵者就是百度”等共计15条微博纯属捏造,构成对百度的侵权。
这两起案件已于2013年12月19日宣判,法院认定奇虎360、其CEO周鸿祎及CTO谭晓生方面败诉,需在新浪微博向百度道歉10天,并分别处以5万元和3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至此,奇虎360由于不正当竞争、高管诽谤攻击竞争对手、侵犯用户隐私等原因,已经遭遇了14场败诉。其中包括:2010年12月 360恶评百度软件,诱导用户卸载,被判赔38.5万元;同年3月 被称为“微博第一案”的360董事长周鸿祎捏造事实诋毁金山,也以360判赔5万元落幕,2011年4月 360恶意诋毁腾讯软件,360也被判处罚金40万元;在2011年5月,360抹黑金山,诱导用户强行卸载金山网盾的案件中,最后360也以被判赔35万元败诉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