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标示能量和4种营养成分的含量值及参考值
我国将推行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制度,强制标示能量和4种营养成分的含量值及参考值。记者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17日在京举行的国家食品营养标签健康教育行动启动仪式上获悉,今后3年我国将开展以贯彻营养标签为主题的教育行动,并对食品企业进行营养标签知识指导。
自2013年1月1日起,我国第一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正式实施。《通则》是关于食品营养标识的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审核将起到明确的规范和指导作用。《通则》对营养标识中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都做了明确规定。营养成分表强制标示内容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同时对许多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都做了具体量化规定。《通则》实施后,所有食品都必须在食品的最小包装上标示营养标签,营养标签不规范的食品将不得销售。同时,对进口食品营养标签的检验监管将更加有据可依。
《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在标签强制标示能量和4种营养成分(“1+4”)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其中4种营养成分为4类核心营养素,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膳食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重要影响因素,食品标签上的营养信息可以帮助公众做出合理膳食选择,是预防膳食相关慢性病的良好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