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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PE清退迷局祸起非法集资 假PE基金达20多只

2012-6-18 6:26:34中国经营报 【字体:

    近日,一条“天津正在清退私募股权基金(PE)企业”的微博,引起各界关注,天津市政府针对此事作出回应,此传言不实,清退仅限不合规企业。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天津了解到,这起“清退事件”背后,反映的是天津私募基金乱象丛生的现状,而这也表明,天津与其确定的建设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基地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

  清退迷局

    “天津怎么啦?政令如同儿戏。天津市工商局要求凡在滨海新区注册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全部注销或迁出,包括已在发改委备案的公司。”6月11日,盛世金泉董事长冯为民一条微博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当日下午,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局(以下称“滨海工商局”)迅速作出回应,表示该处目前未收到清退所有股权投资类企业的通知要求。

    此后,天津市政府多位官员6月13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均作出回应称,此传言不实,仅限不合规企业。

    记者在天津滨海新区采访时,多家私募股权基金企业负责人表示,自己所在的企业无法通过工商局的年检。

    6月14日,滨海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网上关于“清退股权投资类企业”的传言不实。“对于股权投资类企业的监管,涉及发改委、金融办公室等多个部门,不是工商局一家说了算的,我们只是依据《公司法》以及相关法规对企业进行年检。”

    不过,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天津私募基金行业确实存在诸多问题,出现了利用私募企业外壳进行非法集资的事件,相关监管部门正在整改,工商局只是配合。

    2月13日,滨海工商局下发的《关于规范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的实施意见》(津滨工商审字(2012)6号)(以下称《意见》)。该意见规定,在2011年度年检中要将基金类企业作为重点审查对象。一律要求企业提供备案管理部门的备案管理合格证明。

    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法务工作的天津宝融律师事务所佟晓彦律师认为,正是《实施意见》中的上述规定使得诸多私募基金企业无法通过年检。

    “以前,在天津设立私募股权基金企业的门槛很低,不需要实缴资本,不需要实际办公场所,自从去年9月‘675号文件’实施后,设立门槛才大大提高。” 佟晓彦说。

    根据“675号文件”规定,资本规模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的股权投资企业经市发改委初审后转报国家发改委备案,资本规模在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下的股权投资企业须向市备案办申请备案。

    其中,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认缴)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实收(实缴)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实收(实缴)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自然人出资的需要由金融机构出具出资人金融资产超过200万元人民币证明材料。

    “由于此前私募基金企业设立门槛不高,很多企业只是个空壳,根本达不到‘675号文件’规定的备案标准,因此很多企业无法通过年检。”佟晓彦说。而无法通过工商年检的企业,是无法开展正常经营业务的。

  祸起非法集资

    被誉为国内发展股权投资“软环境”最好的天津,为何突然大幅度提高私募股权类企业的准入门槛?

    天津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执行副总裁刘昆昆认为,2011年以来,天津私募股权类企业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引起监管层的关注。

    所谓私募基金,是指基金发起人根据特定的投资目的,以发售基金份额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形成独立的基金财产,基金财产交由基金管理人按照资金组合方式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集体投资活动。

    “但是当前,天津私募基金行业管理混乱,有些不法企业打着私募基金的幌子,进行‘传销式’的非法集资。” 刘昆昆说。

    这种“传销式”非法集资的模式是,一些不法私募基金企业,通过讲课等形式,吸引投资者前来,与投资者签订协议。除了许诺投资者以高回报率之外,还许诺投资者介绍其他投资者,可以支付相应的介绍费。

    “据我了解,有的企业许诺,投资者一年之内能获得70%的回报率。” 刘昆昆说。由于当时天津私募基金企业的设立门槛较低,很多企业都是“空头基金”,并无实际资产。一旦出事,这些“空头基金”的负责人一跑了之,投资者则是哭告无门。

    2011年6月,天津天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活立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等公司等以PE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其中天津活立木在当地工商局的注册资本金达50亿元,而注册资金均为虚假注资。

    频发的非法集资案,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注意,2011年,发改委、银监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调研人员赴天津市展开调研,在调研组调查的1059家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中,绝大多数为“空头基金”。

    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宗胜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现在的一些非法集资,打着私募的旗号。在天津打着私募旗号的假PE基金有20多只,要全力清理这类公司。

    为了规范私募基金市场,2011年11月,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下称“2864号文件”),除了明确资本规模达到5亿元以上的股权投资企业,均需申请到发改委备案并接受管理外,文件中还第一次提出了将“建立股权投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要求投资公司每年递交年度报告并报告重大事项。

  野蛮生长背后

    自2006年国务院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天津便一直向着建设与北方经济中心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基地的目标前进,不断加大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和改革创新的力度。5年多过去,尽管天津已成为中国私募基金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但打着 PE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的现象愈演愈烈,这让天津离金融改革创新基地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而随着中央层面不断加强监管,天津市政府自然也不能坐视不理。自2011年9月开始,天津陆续出台相应法律法规治理规范私募股权行业。

    2012年3月7日,天津市正式发布《天津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补充通知》(下称《通知》),对天津股权企业备案提出了具体要求:凡实收(实缴)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存量股权投资企业备案需提供实收(实缴)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验资报告或托管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股权投资企业中单个出资人出资金额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等。

    除此之外,《通知》还规定,超过两年未完成备案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应申请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或注销。

    “自去年9月份‘675号文件’出台后,监管部门就逐渐加强了对私募股权类企业的规范力度。” 刘昆昆说。

    一位接近天津市发改委的人士透露,自去年12月份到今年3月份,仅仅批准设立了不到10家私募股权类企业。而从4月份开始,未曾新批准设立私募股权类企业。

    “现在监管层正在研究新的注册、监管办法,可能将于本月底前推出。”这位人士说。

    这位人士还强调“政府肯定不会搞一刀切式的简单模式,把所有私募股权企业的出路堵死,重点是清理违法企业,对合法经营的企业不会有太大影响。”

    对于这场监管风暴,有投资者提出质疑,“政府早干什么去了?大量的空壳公司如何拿到工商部门注册资本数亿元的营业执照?如果从一开始政府的监管就如此严厉,还会有那么多骗子公司吗?”

    张明(化名)是天津一位资深私募股权基金方面的律师,他对记者表示,对于全国各地投资受骗者来说,天津政府的行动滞后了。由于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的进入门槛设置较低、监管不力,导致了天津市私募股权基金鱼龙混杂。

    “很多私募基金都是空头基金,账上一分钱也没有。只需花一两万元的成本,也不需要验资就可以成立一家注册资金上亿元的私募基金。”张明说。

    对于政府为何监管不力,天津私募股权协会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政府也有自己的苦衷。

    2008年3月,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其中一个重点内容就是发展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把天津逐步建成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

    大力发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将建设全国私募股权投资中心作为推进滨海新区金融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对建立与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目标和国家对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战略定位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作用。

    而此时,北京、上海、深圳、苏州等地,也纷纷开展了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改革试点工作。由于各地政府采取了上述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政策,并没有明显优势的天津,采取低准入、轻监管的策略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

    统计数据表明,截至2008年8月底,在天津滨海新区注册登记的基金类企业逾100家。截至去年底,天津累计登记注册股权投资基金企业2396户,注册(认缴)资本4409.51亿元。其中注册的股权投资基金总户数则占了全国的2/3。

    在私募企业井喷式发展的背后,是无序的野蛮生长。“在融资洽谈会上,有些私募基金企业公然推选非法集资项目,却无人处理。这样一来,很多原本经营规范的企业,也采取了违法方式经营。”张明律师说。

    “政府的法规政策,应该具有前瞻性、稳定性,忽冷忽热的政策不利于构建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经济法专家吴景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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